第678章 应对三策

但需要更精细的谋划,也需要县中大户的鼎力支持,尤其是姜家。

府城来的官员被安排在驿馆住下,表面上是让他“歇息几日,容县里筹措”,实则是林石头需要时间谋划对策。

书房内,灯火通明。

林石头与陈师爷、以及被秘密请来的姜桐远,三人对坐,面色凝重。

“岳父,陈先生,此事棘手。五千两不是小数目,我县库现存银不过三千余两,还是清丈后刚收上来的秋粮折银,其中部分需留作县衙开支、俸禄及预备灾荒。”林石头开门见山。

姜桐远眉头紧锁:“知府大人这手谕,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一来是惯例摊派,二来……或许是听说我县清丈有方,库银稍裕,想试试你这新任知县的深浅,或者……”他顿了顿,“想从你这儿分一杯羹也未可知。”

陈师爷捋着胡须道:“大人,自古应对此类加派,无非开源节流。开源,无外乎加税、劝捐、摊派徭役折银。节流……我县本就拮据,恐无流可节。加税万不可行,劝捐或可一试,但数额巨大,恐难凑齐,且易招致大户怨怼。摊派徭役折银,亦伤民力。”

林石头沉吟道:“加税伤民,决不可为。劝捐……若只靠大户,压力过于集中,且易给人以‘与富户勾结’的口实。岳父,姜家已为我县出力良多,此次断不能再让姜家独力承担。”

姜桐远眼中闪过欣慰,却道:“贤婿不必顾虑姜家,若需……”

林石头摆手打断:“我有一策,或可尝试。名曰‘以利劝捐,分期缓征,以工代赈,开源拓新’。”

他详细阐述了自己的构想:

一、以利劝捐,分期缓征。 不搞强行摊派,而是向全县大户、商贾发出“劝募书”,言明府城急用,非为私利,乃为修城、赈灾等公务。同时,给予“利诱”:凡捐银百两以上者,由县衙勒石记名,彰其善举;捐银五百两以上者,可酌情减免其家族子弟未来一至两年的部分“徭役折银”;捐银千两以上者,县衙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其合法经营给予一定便利,比如简化部分手续等。并且,允许分期缴纳,限期半年内交齐即可。这既缓解了大户一次性拿出现银的压力,也给了他们权衡利弊、计算得失的时间。

二、以工代赈,抵扣部分。 面向全县贫苦百姓,尤其是无地或少地农户、手工业者,宣布县衙将启动“青溪二期疏通”、“县学修缮”、“官道维护”等几项公共工程。凡参与工程的壮丁,除每日管饭、给少量工钱外,其劳务可折算成“应服徭役”或抵扣部分“欠缴的零星税赋”。同时,工程所需的部分石料、木材、工具等,优先向本县工匠、商贩采购,钱款从“协济银”中支出。这样,一部分“协济银”又以工钱和采购款的形式流回民间,刺激了经济,百姓得了实惠,工程也得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