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之夭夭,其叶蓁蓁

“蛋、蛋黄……”盼春呆愣道。

“真好,”余蓁笑了,灯光照在她脸上,显得越发瓷白,她手一掰,分出一颗完整的蛋黄,往盼春嘴里一塞,微微偏头,眸光狡黠:“我爱吃蛋白呢。”

……

李治在宴厅里推杯换盏,大喜的日子,规矩礼仪也少了些,那些与他关系不错的宗室子弟,都起哄让他多喝几杯,时不时还有官员端着酒杯来寒暄。

眨眼功夫,五六杯就下肚了。

长孙无忌看不过去了,要是喝的烂醉如泥,等下还怎么入洞房?他还指望着太子和余良娣努努力,早诞麟儿呢!

正要吩咐长孙冲过去挡酒,就见江夏郡王背着手走了过去,他一贯是个严肃人,宗室里的李氏郎君少有不怕他的,一个咳嗽,起哄的人就老实多了。

许是察觉到他的视线,江夏郡王倏然回首,遥遥与他双目对视。

长孙无忌朝他举杯。

江夏郡王颔首,以示回礼。

皇上众多儿子里,他和吴王恪最合缘,同太子关系只是一般般。

只是大半年前,他那远嫁吐蕃、被封为文成公主的长女特意递信回来,说她听闻蓁娘丧父,赐婚太子,遂拜请父亲代她喝一杯喜酒,聊表些心意……

心爱的女儿远嫁异乡,此生再难见面,这般小请求,他哪有不应的?

……

托江夏郡王的福,李治虽也喝了不少酒,但好歹意识还算清醒,能自己走进屋子,不用下面宦官侍女们搀扶。

“等久了吧?”李治在床边坐下,见他这位新良娣低着头,眼睫颤动,似是在害怕,想起她也只比幼妹新城公主大两岁,心中生怜,轻轻握住她的手。

“你名为蓁?可是取自诗经之桃夭,桃之夭夭,其叶蓁蓁,好名字。”

余蓁乖巧浅笑:“正是。”

不是,她阿耶哪有这个文化?

她出生头三年多病,外人说是命太贵,需要取个贱名压一压,她阿耶阿娘虽信了,却又不想随意取个阿猫阿狗的破名字,绞尽脑汁想了好几日,又找了算命先生测字,听说“蓁”是指丛生的荆棘,合了贱名又好听,才取了这名字。

李治没急着沐浴更衣步入正题,而是先与他这新娶的小良娣说了会话。

余蓁静静听了,斟酌作答。

她大概知道,李治这是怕她紧张害怕,所以有心安抚,想让她放松下来。

其实余蓁并没有表现出来的这么忐忑,时下嫁女有个不成文的小习惯,婚鞋都是请人特制的,鞋底高又厚,中间有一块镂空,娘家父母担忧女婿在外宴宾客,女儿独自待在新房等待的时候寂寞,往往会往里塞些解闷的小纸条。

她阿娘也弄了,不过有点不走寻常路,塞的是几块用油纸包好的硬糖。李治方才走进来的时候,她刚好吃完最后一块糖,嘴里现在正甜丝丝的呢。

但余蓁知道太子是好意,心里领情,也同样想让新婚之夜愉快一些。

两人都有意配合,说了好一会儿话,又用了些汤面,各自沐浴换了寝衣,态度亲近不少,眼里也多了笑意。

眼看气氛酝酿的差不多了——

李治来牵她的手:“夜深了。”

汉语的博大精深和含蓄美就在这里了,余蓁跟着他往床边走,脸上染了一抹红,今夜……她本就该是此间至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