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显然也察觉到有人闯入,门口的结界闪着火红的光芒,他不曾睁眼,只是不再刻意隐藏声线,低沉笑道:“来了?”

被痛入骨髓的暴躁气流拉扯着,他终于无力维持正常的人形,魔的特性开始渐渐展露,襟衽交叠的锁骨处渐渐蔓延上黑色纹路,控制不住疯狂外翻的眼眸变成猩红之色,这模样华胥再熟悉不过了——魔族的原始形态,与人族截然不同的血腥类型。

“我见过他……”或许是知道他已是弓弩之末,华胥并不急于突破结界,而是如是淡淡道。

“什么?”谢逢秋一直留意着他的神色变幻,闻言追问道。

华胥却摇了摇头,不再说话了。

他见过他,在封魔疆,在华胥家的大殿上。

魔族在封魔疆的军队编制与华胥家略有不同,他们以“雀”“巢”为别,将魔分为数百个小队,每支队伍独立行动,各有所长,如同分散四方的雏鸟,此为“雀”;而“雀”之上,百支小队为一“巢”,谓之雀鸟归巢,正是因为特殊的活动编制,封魔疆的魔族极其擅长暗杀偷袭等等散乱攻击,眼前的这位魔,曾经是一支小队的队长,暗杀失败被封魔疆的一名将军所擒,华胥当年尚且年幼,只对此事稍有印象,后来听闻那支小队只有他一个人存活下来,拼死逃脱,其余皆为华胥家所杀。

不外乎他如此憎恨华胥族人。

但华胥记得更清楚的是,他逃脱之后,始终没有回本部报道,因此落下了……逃兵之名。

作者有话要说:谢逢秋:华胥对我抛媚眼了!我太快乐了!他爱我!

第49章 天光:宿命之战

“进来吧,打破结界,让我跟这位将军好好战一场!”

华胥沉思的功夫,他忽然桀桀而笑,战意大涨,好似所有伤痛都化为乌有,变成了胸口汹涌澎湃的沸水,汩汩叫嚣着,要让他与这位对立了一辈子的华胥家的将军威风凛凛地战一场!

半晌没吭声的谢逢秋终于说话了,他见不得有人比他还不要脸,当即嗤笑道:“喂乌脚虾!你讲点道理好不好?昨天对华胥喊打喊杀的时候怎么不说这话?你当时乘人之危那叫一个起劲!偷袭得那叫一个不要脸!要不是小爷我抗住了,今儿……呸呸,我家华胥福大命大不可能出事,反正我第一件见到比我还厚颜无耻的人,什么都别说了,单挑是不可能的!别做这种青天白日大梦。”

黑衣人掀着眼皮,漫不经心地睨了他一眼,漆黑的瞳仁似乎暗藏着无尽的深意,良久才怪异地扯起嘴角:“你家?华胥家的将军,什么时候成你这个村夫的入幕之宾了?怎么,你很在意他?”

“入……幕之宾咳咳,”谢逢秋呛了一下,被这个形容吓了大跳,连忙道:“华胥,口误口误,别别别生气。”

华胥才懒得跟他生气,他正不错眼地盯着黑衣人的神色变化,发现他每每视线一扫到谢逢秋身上,便有些意味不明。他心中咯噔一下,隐隐有些不安,却同时也有更多触目惊心的猜测浮上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