眸光自下而上的打探。
男人身上的西裤没有一丝褶皱,勾出修长且直的腿形。手臂曲起,臂弯处搭着一件深色系的Blazer,枪驳领能修饰出颈部明显利落的线条感,还能衬托脸型,再加上短款收腰,能放大他身材上的一切优点。
她喜欢看他穿这种风格,他今天穿了。
再往上是件白衬衣,领口松开三粒扣子,颈线修长,喉结凸起,两侧锁骨可见一点苗头。
更多风光被拢起,只有极少人才能窥伺。
极简单的款式,被他穿出不一样的风姿。衣服也挑人的。
屋里几人看到位不速之客,都忘记质问赶人。
男人的样貌和气质是少见的优越。
都被唬住了。
他往屋里走了两步,刚好站在水晶灯下。
灯光自他头顶泻落,镜片被光淬的发亮,没一会儿,他抬手将这副细框眼镜取下,放进胸侧的口袋。
这玩意挡着她看他。
有人惊呼出声,是夸他的话。
他没看那些,一直盯着角落里的那个女人。
女人当然也在看他。
男人是造物主偏爱的宠儿,身上每一处都很绝。
这张精致到无可挑剔的脸,纵使她看了这么多年,依然会为此心动砰然。
有个胆大的咽了咽口水,去撺掇曾如初,“姐,你看看这走错门的帅哥,帅的简直人神共愤,赶紧去泡他。”
曾如初轻笑出声,被酒水浸润过的唇,极有润泽。
她没让傅言真去过公司,大家也都不认识他。
将剩下的那点饮尽,曾如初说了句“好啊”。
老实说,这酒调的一般,还不如她。
酒精迷醉神经,起哄声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