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医院2022年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引进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始建于1934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曾先后荣获 “全国文明单位” “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百佳医院”“全国十大百姓放心医院”。医院名列全国十大省立医院,连续六年荣获国家卫生健康委 “全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连续六年入榜“中国医院竞争力·顶级100强”。
医院学科齐全、技术高超,特色专科突出,医院拥有1个国家级委省共建重点实验室、设有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5个国家及自治区级医学中心、3个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2个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全科医师培训定点医院,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与考官培训基地。拥有达芬奇手术机器人、PET-CT、320排CT、双源CT、3.0T核磁共振、伽玛刀、进口直线加速器、中子后装机等高精尖设备,妇科、高血压心血管学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临床护理专业跻身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行列。先后成功完成了心脏移植、肺移植、肾移植手术和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等。
医院始终遵循“仁爱、诚信、博学、严谨”的院训,坚持“病人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质量第一”的宗旨,持续改善医疗服务、不断提升医院品质,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真正体现“人民医院为人民”。结合医院发展需要, 2022年拟引进46名高层次、高学历人才,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人数
此次我院计划2022年引进高层次、高学历人才46名,其中医师44人,药师2人,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
二、引进基本条件
(一)符合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标准和相关条件,按照《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新区医人发〔2021〕1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高学历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年龄不超过45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能胜任医疗、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4、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其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取得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合格证书;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证书、执业证书、2014年及以后的毕业生需取得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及相关资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电话报名或面议,下载附件2、3、4,填写完毕后并将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后,以“2022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考岗位名称—专业—应聘者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三)注意事项: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四、考核
(一)试工考核
应聘人员在意向科室进行试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后组织考核(包括技能操作考核、试工考察表现两个部分),成绩满分100分(其中技能操作成绩占30%,试工考察表现成绩占70%),8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二)学术水平答辩
学术水平答辩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
总成绩=试工成绩×50%+学术水平答辩×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公告;
(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考察
(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确定拟聘人员
按照引才计划和要求,对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自治区人民医院官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未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自治区人民医院8号楼232室(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科)
(二)联系人:克老师、郭老师
(三)联系电话:18799199523、18309915666;
(四)电子邮箱:115156458@QQ.com。
十一、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自治区卫健委人事处及医院监察审计部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8560211;13079917950
十二、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自治区人民医院网站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22年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高学历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编制外)
2.自治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报名资格审查表
3.自治区人民医院招聘人员政审考察表
4.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表
5.《自治区人民医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新区医人发〔2021〕1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202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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