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这些媒体中,多数抱着“挑刺批判”的观点,认为这个神秘人侵犯了他人的隐私, 即使是犯了错的人也是有隐私的。
这是不人道的, 这是不尊重人权的行为, 应该给予谴责。
以前它们动不动就把新闻往人权自由上面带,确实哄到了不少人。
但这一次,节奏却不如它们所设想。
除了一小撮脑.残外,大部分人都不吃它们这套话术。
“人权?罪犯的犯罪隐私都需要保护了,你怎么不说保护保护那些受害女性的人权?”
“这是什么弱.智发言啊,以后警察去执法,先去犯罪分子家门口敲敲门,告诉他们我们来查案了,好不好?”
“哈哈哈,我真的想起了一个新闻,有个地方警察去查一个娱乐会所,真的乖乖在外面接受了检查才进去的,笑死。”
“楼上这还能抓到人吗?难道不会全跑光了?”
“笑死。”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觉得这种罪.犯有隐私吧?”
“写新闻的脑子里全是水吗?这些女人要是你的亲戚朋友,你也冲上去为犯人辩护?”
“这种人真的是,针不扎到自己身上,就不知道有多痛。”
“看到那么多人骂媒体小编,我就不凑热闹了。我现在只想知道,那个干了大好事的神秘人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