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7章

这条金雀大街已经走完了一多半,马车经过的铺面也越来越不豪华。燕三郎指向的酒楼,招牌都半新不旧,上面写着“食尽鲜”。

一行人浩浩荡荡开进酒楼,分占四桌,随手就点了十二道菜。

千岁看这里上下两层几乎满座,终于满意。人多,才说明味道好。

不一会儿,盆装的手把肉就上来了。

这可是正儿八经的大铜盆,跟脸盆的区别就是底下还有个抽屉能够加炭保温。盆里的羊肉堆成了山,满得快要滑溢出来。

这就是食尽鲜的招牌菜了。满安涞城的馆子都会做手把肉,本地人还认这一家,就说明它有独步之处。

羊肉还在滚滚冒热汽儿,燕三郎也不怕烫,首先伸手给千岁抓了一块羊肉,长骨上连皮带肉,汤汁淋漓。

到了这里吃肉喝酒,也不用讲究什么矜持了。千岁从袖里取出金柄匕首,一手把骨,一手执刀割肉,吃了两口就赞一声:“好!”

众人也是吃得眉飞色舞:“好味,好味!这羊不会超过一岁。”左迁直接拍桌叫道,“伙计,再来一盆!”

这里都是吃肉的行家,两口就能尝出肉质细嫩,大抵是选一岁以下的小羔羊现杀现放血,肉切大块就氽清水,然后扔进花椒水里慢炖。

这种羊肉就吃一个鲜字,根本不需要多余调味,煮熟以后割肉蘸上孜然、辣粉、椒盐或者蒜泥,能吃多大口就吃多大口,保证满嘴留香,吃着吃着就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