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韩旭不用细想也能猜到那场面有多精彩,那几个男生,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
“公司由你控股吧?”
“当然!”就这已经闹成一团儿,她若没点权力在手,将来不上天才怪!
“为什么想到我?”
“除了你还能找谁?”曲飒实话实说,韩旭摇头,显然对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我又不是股东,让我当法人代表不好吧?你们同意,工商管理局审核的人未必同意。所以,最好还是从你们中间选一个。”
韩旭说的虽然是事实,可一想到那几个货为了一张“席位”吵翻天的样子,曲飒便有一种对未来的深深担忧。这时候若结梁子,今后咋整?虽说现在很大成分上是在闹着玩儿,将来却要时时刻刻面对巨大利益的,在金山银山面前,她从不相信所有人都会一如既往的保持一颗赤子之心。
就连她,当初不也是从一个懦弱无能的家庭妇女变成称霸一方的富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这是曲飒打心底推选韩旭的原因。
“你之前不是提过现在的工作室太小,盛不下那么多人,想要搬去三号楼的大三居吗?我已经考虑好了,等方行正他们放假就搬,到时候注册地址就写那里。办公场所是你提供的,那就不能说这个公司与你无关,所以,你当法人代表,审核一定会通过。”
“还有啊,你是我未婚夫,选你大家都放心……”曲飒红着脸,低头加了句。
韩旭仿佛就在等这话,别提笑的多开心。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比较麻烦,他实话实说道:“如果这样,合同里就要约定,办公场所由我提供,乃公司固定资产一部分……这样也行,不过手续比较麻烦,因为那套房在我爸名下,从法律的角度,我是无权将其充当固定资产的。要想如此,我得把房子从我爸手里接过来才行。”
这样啊……
韩旭说的对,他确实无权处置那房子,如此,她们公司便只能与韩旭建立租赁关系。
但是,若因为她创业便需要韩旭从他爸手里要房子……曲飒连连摇头,万万不行的。
她人还没嫁过去便问人家要房子,她成什么了?落在那些小人眼里,她更是贪图韩旭家富贵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