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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大口嚼起来更带感!

闫胖子直接大口吃上了。

刘斯看他吃得欢,也笑着拌开面条,往嘴里送。

刘斯和熊雄是朋友,也是国营饭店常客。

他觉得自己应当不会像旁边的客人一样,吃得如此不羁,连嘴角都沾上了拌面条的卤汁。

但吃了一口后,刘斯知道熊雄夸方老板不是在谦虚,方老板真的是有点东西啊!

刘斯也成了“埋头”一员。

等刘斯吃完面,他甚至不舍地拿筷子扒拉完了碗底的卤肉。

要不是这大厅全都知道自己是记者,刘斯都想舔一下卤汁。

正遗憾着,刘斯发现嘴角有点咸香。

然后他就不由自主地射出舌头,将嘴角的卤汁舔进嘴中。

闫胖子看着他,问道:“记者同志,好吃吧?”

刘斯笑笑:“好吃!”

闫胖子又道:“但是没了。”

刘斯:……

这个就不必告诉他了。他家住那么远,隔着大半个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