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的院门突然被敲响,易岚还没来得及抬头,回回已经自告奋勇地站起来,一溜烟跑去了门口。她知道易岚怕冷,所以一有什么要出门的事情,都要自己抢着干。
院门打开,是一个老乡,手里提着一袋子生红薯。看见开门的是回回,他顿时面露尴尬。
想当初,回回在村子里不受待见的时候,他虽然不曾上手打骂过,却也没给过什么好脸色。谁知这剧组里的小明星一来,竟然说回回是他的远房亲戚,趁着回回爷爷去世,便把回回领到了身边。
这些困在山村里的人大都对城里人有着天然的敬畏感,更何况人家剧组过来拍摄,雇佣村民出演群演,出手从不吝啬,给出来的价格是他们一年半载也赚不到的人民币,当初开机宴时,就连村长都将儿子结婚也没舍得开的老酒拿出来请了导演。
然而谁都没想到,那个当年被村里人集体瞧不起的小乞丐,如今却跟在了剧组里的明星身边,吃穿用度都是跟着人家明星一起,摇身一变,就成了人人都比不上的城里孩子。再也没有人敢因为一时冲动就过去踹她一脚,甚至还要巴结讨好着她,以求跟剧组的人拉近点关系,以求能将自己的孩子也送出大山,见见世面。
老乡的脸上挤出一个谄媚讨好的笑:“丫头啊,你哥哥在家不?”
回回淡定地回答:“我哥在屋里,但他怕冷,我就不叫他了。叔,你有什么事给我说就行了。”
老乡的眼角抽动了一下,笑容险些没挂住,勉强保持住了:“我家刚收了几亩红薯,挑了几个好的,拿来请你哥和你尝尝。”
回回点了个头,接过了那一大兜红薯。虽然她不太想理这个老乡,但想起易岚平日里教她的要对别人有礼貌,便又补了一句:“谢谢叔。”
村民心情复杂地走了,回回则一路小跑回了屋子,邀功似的将烤红薯拿到了易岚身边:“哥,红薯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