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就在我眼皮子底下。
“顾思尧虽说用的是掌中刀,但那也要看刀片有多短。”
仇炼争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
“若是刀片过于短了,那表面上是刀法,实际上还是掌法的一种。”
他想了一瞬,又补充道:“可是,若刀片稍长一些,那就不属于掌法,而是真正的‘短兵相接’了。”
我把手一松,翘起了一根认同毛毛仇的大拇指:“分析得很有道理嘛。”
我随意的夸落到了仇炼争的耳朵里,却让他听得双眉一扬,颇为自得地抬了抬脸。俊面上一股亮色,似天边一朵云探出的日光,看得我都乐了。
钟雁阵也赞同地点了点头,又道:“不止是顾思尧,那王楚客虽只以腿脚功夫出名,但唐大侠的腿脚功夫,我记得也是不错的。”
我笑了笑:“也不能说不错,但比我的剑法要好些。”
当年我的“劫焰掌”还停留在第五层的时候,把十成掌力汇聚于掌心就需要一分钟至两分钟的时间,我年轻时就需要得更久,得足足三分钟。
就好像奥特曼在攒光线技能前就得打足小怪兽三分钟,我也得拖住敌人三分钟才能出必杀技,所以我一般先用腿法。
小常也回忆道:“我记得第一次见小唐时,就是连荡寨,那时对付大寨主刘照世时,他就先蹴出了一双交叉腿、上下剪切、左右封阻了那刘恶贼的动作。”
我不由得怀念道:“那么久的事儿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啊。”
他当时先夸我腿法好,然后骂我剑法烂,导致我先把他从物理学意义上送走了,之后被他骂得凶了,又很想把他从生物学意义上完全送走。
幸好没真的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