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贾诩这话,小姑娘顿时恍然大悟,“对哦!还要采集明年的种子。”

随后紧跟着而来是是一如既往的亮晶晶的眼神,“文和总是能想到很多我完全想不到的东西。”

听着这句话,青衫的文士则是微微摇头,表示道:“其实这件事诩差点也忘了,还是那天伯符和百姓们说话说到农作之事,之后问了我一句这个问题,诩这才意识到的。”

说起孙策,这个小伙子因为人长得好看,脾气还好、性格热心有时候看到百姓做什么事会帮忙搭把手,加上他自身又没有什么架子,现在极其的受百姓们欢迎,直接深入百姓之间。据说甚至还有一些阿嬷阿婆还在试图给他介绍对象,把孩子给整的好几天自主加班加点避开大家。

随后他又道:“好在,此事现在想起来也是为时不晚。”

但到底还是术业有专攻,如同他们这样不曾亲自事农桑的人,有的时候是真的想不到一些在农务上的事情。

而且按理来说,采集种子这等事的百姓们也根本就不是需要有官府来提醒,是他们自发就会要做的。

只不过棉花一物,在这个世界上到底还是此前从未出现过的新奇的东西,为了更加保险一点,届时还是多找几个熟手一起来进行的好。

更何况现在还多了一个马铃薯。

种薯茎块……他此前倒是没有听说过要种植茎块来进行培育的农作物,是该说一句,可以亩产3000斤的作物,果然是不同凡响吗?

其实相较于经验老道的农民而言,贾诩更加想要的是农业大家。但是想要在北地郡的范围之内找到这等人才,那就实在是真的太过难为这等遭受胡人骚扰好几年的边境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