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汝雨泽的表情颇为精彩,我透过镜子看到他一脸的青红交加,完美诠释了“恼羞成怒”四个字。
“好了,别生气,”我套上外套,“走吧。”
他扶过我的胳膊:“脚。”
我用力跺了跺地:“安心吧,睡一晚早好了。”
我对他比“OK”,他仍是不放心地蹲下身细细检查。
——老妈子。
我瞧着他头顶的发旋作出无声的口型。
汝老妈子。
他敏锐地抬起头,我连忙挤出一个笑容,假装无辜地眨眨眼睛,他与我对视两秒,低下头注意力重新转移到我的脚踝上,耳根隐隐发红。
不会被他发现了吧?
我做贼心虚地捂住嘴,他拍拍手,站起身。
“应该没事了,不过还得注意。”
我忙不迭地点头。
正午的阳光十分炙热,照在地上明晃晃地刺目,从宿舍到图书馆的路上走的我一脑门子汗。
早知道不穿外套装酷了。
对比身边一件短袖轻装上阵的汝雨泽,我心中后悔不已,甚至忘了有一个仰慕者在等我,只顾着斜眼偷瞧他了。
这个人仿佛不会流汗,不会晒黑似的,说他是文弱书生吧,身板子又比我结实多了,怪哉。
不过论长相,我是不会输的就是了。
如此想着,我又不禁得意起来。
心里七想八想,迷迷糊糊地跟着汝雨泽走到了图书馆二楼,我立刻被冲过来的人吓了一跳。
我本来以为会用粉红信封写情书的水晶少男应该那种瘦瘦弱弱的类型,没想到长得比我壮了一整个SIZE,皮肤晒得黝黑,笑起来会露出两个可爱的小虎牙,俨然一位阳光向上的运动型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