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不至于。”诺拉叹了一口气,“反正阿克丝每次从擂台回来,只会变得更郁闷。”
叶初七:“嗯?”
“因为赫曼这个人吧,他能做到明明能打过阿克丝,却每次都能在擂台上光明正大的输给阿克丝,还一副阿克丝占了大便宜的样子,让阿克丝除了恨得牙痒痒,也无可奈何。”
能做到这种程度,这个赫曼也是个人才了。叶初七不愿意用“赫曼喜欢阿克丝”这种理由来解释他的行为,毕竟能用这种幼稚手段坚持这么多年,还没被阿克丝打死,除了说明赫曼实力确实不错,也从侧面证明了阿克丝是个善良的人。
如果换成叶初七,就算处于人道主义不能把人打死了,她也能把人打残了。
别问,问就是凶残剑修不讲道理。
诺拉还在叽叽喳喳,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都一股脑告诉叶初七,就听到门口传来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如果让赫曼少爷知道你这么评价他,你也会挨打的。”
赫曼能在阿克丝面前装弱装输,可在其他人面前,他从来没有过手下留情的念头,也从没有“不打女生”这种意识。或者说,在他眼里,大概只有阿克丝算得上是女生?
诺拉抿抿唇,小声跟叶初七说:“那是埃尔默,赫曼的跟班。”
“诺拉小姐,跟班这个词很不礼貌。”
“等你什么时候离开赫曼学会独立行走,你才能摆脱跟班这个词缀!”诺拉一点也不客气。如果对面是赫曼,她也许还能有些忌讳,但对于埃尔默,她是一点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