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迷惑地转过头,只见洗手池边站着三个男孩,他们正笑嘻嘻地看着他,朝他招手,“唷!你过来!”
埃姆里斯把球放下,茫然地朝那三个男孩走了过去,他不记得自己和他们有过交集,他问道,“你们有什么事吗?”
“嗨!我们能有什么事!就是想和你聊聊天,你不会介意吧?”为首的男孩笑着说,看起来,他非常友好,是个和气的人,埃姆里斯想。
“我不介意。你们尽管说吧。”
“其实也没什么要紧的事情,只是看你怎么一个人在玩球呢,感觉有点吃惊,怎么,没人和你玩吗?”
埃姆里斯布满雀斑的脸飘起粉红,他低声说,“一个人玩也很好。”
“是不是沃尔特那个混蛋带头欺侮你了?”男孩的语气充满了同情,他无不愤慨地骂道,“那头蠢猪!”
埃姆里斯很高兴终于有人和他一样仇视班长沃尔特了,他对眼前这个男孩生了几分好感。
“我早就看不惯他啦,他吃的肥头大耳,简直就是一头待宰的猪,他爸爸长得和他一模一样,除了吃什么也不会!”男孩接着嘲讽道,“他家只是投机取巧混到了现在,我爸爸说,他家其实什么也不是,就是没用的废物和蠢材!我爸早晚会修理他们家的!”
埃姆里斯静静听着,尽管有的话他听不大懂,但还是很解气。
“欸,我说,我看你挺不错的,不如我们做朋友吧?”男孩突然问。
埃姆里斯犹疑不决,半晌,才吞吞吐吐地说,“我和你们做朋友,那头猪会不会找你们麻烦呀?”
“哈,他怎么敢!他不敢惹我的,我会让他猪屁股开开花。”
“对,还把他的猪肠子都晒晒干。”另一个男孩插嘴道。
“他们不要你,我们接纳你。”小头目亲热地拍了拍埃姆里斯的肩头,“现在,我们是朋友了!我们会带你玩!”
“你说——朋友?”埃姆里斯喃喃自语,蓝眼睛闪着愉快的光,“朋友!”
“对,朋友,我们早听说你了,今日一见,果真不同凡响呀。”说着,他将埃姆里斯上下端量,“啧啧,你一看就是个人才!”
一个男孩突然傻笑起来,小头目瞪了他一眼,自我介绍道,“我叫科里·托德,是隔壁班的班长,这位是布莱迪·布鲁姆,这位是古德伊尔·迪福。”
“你们好。我叫埃姆里斯·诺曼,我住在红狐街道。”埃姆里斯矜持地向这三个人一一问好,他为自己一下子多出来这么多朋友感到非常高兴。
“我们早就认识你啦!埃姆里斯!”布莱迪和古德伊尔异口同声,他们争相同他用力握手,握完就彼此炫耀,就好像是在玩谁的胆量大的游戏一样。
“下午放学,我们校门口见,我请你去吃冰激凌。”科里·托德呵呵笑着,“我知道有一家最好吃的冰激凌店,什么口味的都有。”
“还是我请你们吃吧。”埃姆里斯很不好意思,他悄悄翻动口袋,那里有他积攒的所有零花钱,“我有钱。”
“哇!那真是太谢谢你了!瞧瞧,埃姆里斯多会做人呀!这不就是我爸爸说的‘会来事’嘛!多有眼力见呀!”
他们三个喜笑颜开,马上点头同意,虎视眈眈地盯着埃姆里斯的口袋,那样子好像就是巴不得现在就能到冰激凌店一样。
“对了,你要是想正式成为我们的兄弟的话,你得通过一个测试,这样我们才能知道你究竟是不是真心的。你要做好准备——下午就开始。”托德一脸严峻,那样子表明他嘴里的每一个字都是相当值得重视的,“这是很庄严的一件事。”
“我想我会通过的。”
既然是考验他的真心,他当然能通过的,埃姆里斯会格外珍惜他来之不易的朋友的。
时间从未过得像现在这么慢。埃姆里斯好不容易盼到了放学铃,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了书包冲出了校门。果然,校门口前的大树下,托德三人已经等候多时,他们一看见埃姆里斯就堆上笑容,热情地招呼他和他们一起。托德带他们七拐八折,一直走到一个装潢顶气派的冰激凌店前。
他们推开门走了进去,那三人马上凑到了柜台前贪婪地盯视着菜单,这家店刚好出了一个新品:巨无霸混合口味冰激凌。
“哇!这看起来很不错嘛!”托德啧啧称奇,“最新款的巨无霸冰激凌!我还没有尝过呢。”
“那我们就买这个吧。”埃姆里斯应和道,他也在看菜单。
“可是,这好像有点贵吧?”
“没关系,我有很多钱。”
他毫不犹豫地献上了所有的零用钱换取了三个霸王冰激凌,自己只买了一个甜甜圈,但他却感到心满意足。
埃姆里斯很快就吃完了,他在耐心地等着他的正式测试。
然而,那三个人不紧不慢地抱着冰激凌啃了很久,一直到最后一点奶油都舔干净后,他们才慢吞吞地砸吧着嘴抬起头来。
“好吃吗?”
“恩。”托德淡淡地应道,抹了一把嘴角的巧克力碎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