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正互相吹捧着,有衙差来报,有人在府衙门口击鼓鸣冤。
一下子,整个院子都安静下来。这位大人上任不到一年后,衙门口的那只鼓就没人敢去敲了。因为,很快整个三杰县就都知道这位郡守大人崇尚的是无为而治,若真有冤屈,乡绅富户不用敲,穷家百姓敲了也没用。
这都要卸任了,谁这么不长眼,这时候来给他添堵?
汪文吉放下手中酒杯,问道:“是何人击鼓啊?”
衙役道:“回禀大人,是一个八九岁的孩童。”
一个孩子?汪郡守一听更是火冒三丈,这是哪家不长眼的,让一个孩子来戏弄他?
席上有宾客道:“多半是无知小儿闹着玩的,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汪文吉想了想,在过几日,交了官印,他就圆满卸任了,此时不宜节外生枝。于是对那衙役道:“你去和那孩子说,我不日就要卸任,他要真有冤屈,可等新任的郡守大人上任后,再来击鼓鸣冤。”
衙役犹豫了一会儿,小声道:“大人,我和那孩子说了。可那孩子说,您还没交还官印,就还是三杰县的郡守。作为郡守,百姓击鼓鸣冤,定要升堂问案,否则就是懒政。郡守懒政,草民可告。”
汪文吉一愣,不大相信地问:“真是那孩子说的?”
衙役点了点头。
汪文吉隐隐觉得这孩子来者不善,在坐的宾客听了衙役的话,也都觉得一个孩子能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简单。
有人问了一句:“击鼓的就那孩子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