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武元年,六月十五日。
烈日高悬。
皇宫御书房内,苏长青端坐在御案后。
他眉头微蹙,右手稳稳地握着毛笔,在洁白的宣纸上快速书写着。
毛笔尖与宣纸摩挲,发出沙沙的声响。
随着最后一个字落笔,苏长青放下毛笔,长舒一口气。
他伸手拿起宣纸,缓缓站起身,目光在纸面上来回移动。
看着自己多日的心血,他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是他历经多天,根据大秦皇朝的现状与他脑海中的知识,编写的一套法律。
这法律覆盖到方方面面,从民生琐事到朝堂政务,从商业贸易到军事管理,无一遗漏。
比起现在大秦皇朝已有的法律,这套新法律要更加完善。
现有的法律条文模糊,多有漏洞,量刑也没有明确标准。
地方官员常常借此机会,随意曲解法律,将其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在地方上,恶性事件频发。
百姓稍有不满,就可能被冠以莫须有的罪名投入大牢。
那些官员就是王法,只要有钱财疏通,杀人放火都能逍遥法外。
穷人有冤无处申,只能忍气吞声。
集市上,强买强卖之事屡见不鲜;乡间里,恶霸横行霸道,抢占民田。
而这些作恶之人,往往只需要给官员送上几两银子,就能逃脱制裁。
如此乱象,让苏长青痛心疾首,他决心要改变这一切,要依法治国。
只有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规范老百姓的行为,减少社会恶性事件发生的频率。
随后,苏长青走出御书房,阳光瞬间洒落在他身上。
他抬手微微遮挡刺眼的光线,缓了缓神,才看向门外候着的太监。
这太监弓着身子,头垂得低低的,一副恭顺模样。
苏长青清了清嗓子,说道。
“马上去通知首辅诸葛亮和刑部尚书包拯,来御书房,朕有要事找两人。记住,要快!”
太监忙不迭地应下,尖着嗓子回道。
“是,陛下,奴才这就去!”
说罢,他转身,迈着小碎步快速跑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