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莲花神色歉然道:“我应该早点将姑娘带出来。”自从成为李莲花之后,出风头的事情他从来不做,他习惯了在人后行事,所以才会等到半夜三更才去挖坟。
虽然新娘是活着被放入棺中的,但在那之前是会给她喝下令人昏睡的药的,但既然临时换了人,大约桃清是不曾用过的。
她虽然昏睡,意识却是清醒的,他都不能想象,被活埋的时候,她该是多么绝望。正是这份愧疚,让李莲花对她多了一分忍耐与纵容。
桃清不明所以地看着他,“与先生何干?先生武功不高,又是孤身一人,对上他们一大帮子不讲道理的人,难免吃亏……”
李莲花的神色更惭愧了,“其实……我武功还行……而且,可以叫其他人一起……”说到底就是他怕麻烦,所以选择了最简单省力的方式。
桃清吸了吸鼻子,带着哭腔道:“不关先生的事,是我运气不好。碰到了一个杀神,好不容易逃出生天,又遇到了不将人命当回事的恶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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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掌大的小脸露在被子外面,一点血色也没有,还眼泪汪汪的,瞧着当真是格外可怜。
李莲花叹了一口气,“桃姑娘,相信我,你会没事的。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好好休息,很快就会好了。”
桃清啊了一声,不解道:“李先生……”
李莲花给她垫在额头的毛巾换了一条,温声道:“别说话,养足精神,你很快就会好的。”
桃清乖乖地哦了一声。然后睁着一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不敢说话了。不知道为什么,对上李莲花那并不严厉的目光,她心中居然莫名有点怂。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桃清这一病,又是几日才重新下了床。她看着李莲花给她拿过来的碎花蓝底的小棉袄,神色颇为一言难尽。
她看着李莲花,期望从他嘴里得到一个否定的答案:“李先生,这是给我的吗?”咦,真的好土。
李莲花忍着笑意,咳嗽一声道,“今年冬日比往日里要冷上许多,成衣店里的袄都卖完了,这是剩的最后一件,姑娘穿着吧……真的挺冷的……”
屏山镇还是太小了,总共也没多少人家,能有成衣店已经很不错了。唉,李莲花叹气,他一个大龄的未婚男人,谁能想到,居然已经体验上了养女儿的苦恼。
桃清不想穿,但在李莲花不赞同的,病刚好怎么能任性的眼神中,一咬牙,就穿了上去。
她透过铜镜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其实真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看。毕竟是年轻的姑娘家,底子好,穿着乞丐的衣服也是鹤立鸡群。
她将脑后的头发都拢在一起,编了一条长辫垂在胸前。整个人一下子就从病美人变成了乡野村姑。
李莲花在楼下看到换上棉袄的她,还给了她一个肯定的眼神,“不错,好看。”
桃清呵呵一笑,言不由衷道:“先生的眼光自然是好的。”
李莲花看了一眼外面的天色,缓缓道:“今天你风寒好了,外面天气也不错,不如我们出去吃饭?”风寒易好,重伤难愈,他们两个如今倒是真的同病相怜了。
桃清眼睛一亮,“先生请我吃饭吗?”她身上一文钱都没有,自然是李莲花付钱。
李莲花点头,“先说好,酒楼客栈的大餐没有,路边的小摊随意。”
桃清高兴的神色不减,“哪里都好,先生做主就行。”她已经在楼里待了好多天,唯一一次走出门,就病倒了,如今终于可以出去喘口气,挺好。她不挑剔食物,真的,只要不是李莲花亲手熬的白粥就行。
自从鹤行镖局四五十号人恭恭敬敬将李莲花请走后,李莲花消失一段时间再回来,他赫然成为了这小小的屏山镇一号了不得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