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夜幕的掩护下,黑衣人脚步匆匆。
无人在意他来自哪里,正如他的去向一般模糊不清。
在穿越石匠家小房子的庭院时,他停下了脚步,因为就在房子后面的山崖上,此刻正发生着一场战斗。
斯芬克斯是操控幻境的好手,但它却第一次在一个人类身上吃了瘪,真是见鬼,明明陈默只是普通人类,但为什么表现的仿佛能免疫自己的幻术?
它不知道拥有奈亚拉托提普改的灰度解析之眼早已免疫了一切幻术,陈默之所以还没有痛下杀手,只是因为他在演戏。
是的,勾引一些急躁的毛贼,说不定对方会露出马脚,但现在看来,那个他要等的人也很识时务的停下了脚步。
“想出城吗?”
“很可惜,你做不到。”
陈默脚下发力,整个人撞破虚空,长刀与空气摩擦,发出阵阵爆鸣声,
“既然如此,那么这只忘恩负义的黑猫,也就没什么留着的必要了。”
长刀斩出,在猫咪逐渐放大的瞳孔中倒映出尖锐的影子,血色飞溅,只一瞬间,这只斯芬克斯便失去了所有生机。
如果黑猫的负伤一开始就是为了摸清陈默几人的底细,那么也就不难解释为何它能硬抗半神一口不死了。
院落中的人影感知到了斯芬克斯的死亡,他有些畏惧的舔了舔干涸的嘴唇,随后头也不回的冲入了身后的黑暗。
陈默没有追上去,他只是站在石崖上望着那道影子逐渐消失在视野当中,看来已经有人按捺不住了……
猎人出身的林易比任何人都清楚——
在追猎野鸡时,资深的猎人不会在野鸡聚在一起喝水时开枪,而是会先抛出石块引起响动,然后趁野鸡们慌张的打开翅膀逃离时再进行射击。
这是因为张开翅膀的野鸡范围更大,更容易被子弹或者钢珠命中,同理,如果人一旦慌乱,那么自然也会暴露出更多破绽。
林易背靠在凯瑟家族庄园外的路灯下,正仔细的给冲锋枪装填子弹。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突然响起,在寂静的夜色中尤为明显,呼哧呼哧的喘气声就像开了很久的摩托车油缸,仿佛正在被某种恐怖的东西追逐。
“咳咳……”林易清了清嗓子,短剑在路灯下展露出森然寒意,电弧自手心慢慢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