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就这么定下来了。
签完后,王宏林就趁机和大队长说,把自己和柳大姐的户口单独迁出来,自立门户。
他和柳大姐虽然在县城有工作,可单位补贴的那些粮票根本就不够他们吃的,如果户口还在队里,他和柳大姐每个人每年就能有一百六十斤的人头粮食,虽然需要额外花钱买工分,可也比直接到供销社买粮食要强上许多。
这也是为什么他明明不需要给刘小芳他们钱,却依旧给了,就是因为不想被别人说自己是个忘恩负义的白眼狼,要不然惹了众人怒,他就不能在队里落户,那就得不偿失了。
而且柳三妹还猜测出,他的身份应该是有问题的。
你想想,他是1948年出生的,那时候新中国还都没有成立呢,能拿得出金砖的都是些什么人,二十五年前,备受打击的对象又是谁?如果,他真的和王大友闹僵了,估计他们一气之下,会拿着事关他身份的信去队里告他。到时候,他地主老财儿子的身份一定会被暴露出来,他可不想放着好好的红砖瓦房不住,跑去住牛棚,更何况还连累到他未出生的孩子。
现在,只花了一千多钱就能把这么重要的信件拿到手,他也算求仁得仁了。
对于,柳三妹给他们出主意说晚三年再给他们钱。王宏林其实不是很理解。但,王宏林觉得自己没有柳三妹聪明,还是暂时听她的吧,怎么说他也是她的姐夫,她应该不会害他。
柳三妹做为后世人,当然知道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钱是越来越贬值的。在这年代四十块钱都能盖间屋子了,可十年后,估计就只能买一床被子了。
一千块钱,分28年给他们,说到底其实连三百块钱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