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已经吃了鸡翅了!这块肉该你的了!”丽萨很霸气地拿过两只鸡腿,非常豪迈地凑到了欧姆嘴边,“小欧姆,你多吃点儿,瞧你多辛苦,怎么一点儿都不长肉呢!”老板娘很怜惜地看着他。
欧姆看着身材过于丰满,有两个他那么宽的老板娘,沉默——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我就是传说中的光吃不胖的体质啊,而且真的要敞开肚子吃的话,那饭量我自己都害怕。
说来欧姆也觉得奇怪,他很清楚自己在这个世界的身体不是史莱姆,却也隐约感觉到自己不是人——虽然他的外表和人类一模一样,不过在看到头顶一双红色狐狸耳朵的兽人佣兵狐尼克他们,还有皮肤绿油油的哥林布,以及身上布满鳞甲但是却靠两条后腿直立行走近两米高的蜥蜴人后,他觉得就算自己不是人类也不打紧。
反正之前无论是什么种族,现在他自己是史莱姆就行了。
“不过,小欧姆啊,你现在将这个交给我了,你是打算离开了吗?”丽萨有些担忧地问道。
欧姆回过神来,对着胖胖的妇人面上的关切之色,笑道:“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我还得麻烦丽萨婶婶你们收留我一段时间。”
“不麻烦不麻烦,”丽萨还没有说话,老汤姆就忙不迭地开口,“说实话我们小酒馆生意能这么好还多亏了你呢!所以你想在这儿住多久都行!”
丽萨闻言,给了老汤姆一个“这态度还算像话”的眼神,然后对欧姆道:“就是就是,婶婶只是担心你把这门手艺教给我了,对你……”
欧姆装作没有看见夫妻俩的眼神交流:“不用担心,丽萨婶婶,我可不止这一门手艺。”
“还有新的?”老汤姆的眼睛下意识就亮了,“是什……嗷?!”话还没出口,就被丽萨给掐了一把,于是他怂怂道:“没、没事,当我没说。”
欧姆笑:“没关系的,本来也还是要汤姆大叔你们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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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姆并不打算一直做卤肉。
欧姆不记得是谁曾经说过一句话——不想死的话,就要吃,既然要吃,那就得要好吃才行啊。
曾经作为史莱姆的欧姆对于这话没什么感觉,但是自从他能够尝到味道之后,对这句话就感触颇深了。
虽然他现在的大胃口让他对食物的侧重点变成了量,但这并不代表他不追求质了。
庆朝的科技经济水平不甚发达,但是百姓们对于美食的追求却是从来没有变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