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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码也得两个)

之后的几天,林昏晓还是和以前一样,到了吃饭时间便准时坐在我家饭厅中。只是,吃完饭后,这家伙也喜欢赖在这里,每次都要我三番五次地把他撵走。而且,一旦问到关于他的问题都爱理不理的,怪僻。

此话不提,单说自己,原以为懒在家里便百事不愁,谁知该来的甩都甩不掉。

这天上午,我接到了华诚的电话。

心中一紧,果然厉害,还是被他给找到了!

勉定心神应付了几句,华诚态度很客气,约我出去吃饭,没胆子拒绝,只得应允。

战战兢兢来到指定的餐厅,华诚已坐定,见我来,还为我拉开椅子,绅士风十足。

但不能大意,这可是名副其实的鸿门宴啊!

原以为华诚是想从我这打听迟迟的下落,可想错了,他和我谈论的都是些不痛不痒的话题,直到一顿饭快结束了,压根就没有提及迟迟这两个字。

最后是我忍不住了,主动问道:“你是不是想知道迟迟在哪?”

“你会告诉我吗?”华诚反问。

我摇摇头:“我是真不知道。”

“没关系。”华诚端起酒杯,微微一摇,暗红色的酒在玻璃的世界中晃动,始终逃不出去。他勾勾嘴角,意味深长地说道:“我就在这等着她,她总会回来……不是吗?”

“嗯,那个,”我摸摸额角,努力寻找着适当的词句:“迟迟,她谈起恋爱来是很认真的,而且……”剩下的话应该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估计说了之后我是没命走出去了,所以还是咽下肚子为好。

“你认为我不会认真?”

华诚微笑,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个漂亮的弧度,内敛而有味道,但我却被吓得屁滚尿流,忙解释:“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