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贵族的生活其实没有我想象的那么无聊,品茶,骑马,狩猎——前提是这些事不会让你无聊。
我没骑过马,所以难得能碰到实体又有光明正大的机会骑马,我怎么可能不抓紧时间呢?——反正据说索尼娅公主的追求者坎伯兰公爵主动请缨,已经在接她的路上了,所以索尼娅公主只需要原地等着就好了。
从贝克特勋爵那里,我得知我这身体全名是索尼娅&iddot;斯宾塞&iddot;霍利斯,是英国纽卡斯尔公爵的小女儿,是最受公爵喜爱的女儿。大概两个月前,索尼娅公主非要见识加勒比海的美丽,就硬缠着她的父亲答应了她。正好那时贝克特勋爵被外派到附近的霍尔德斯港——也就是这里——于是,纽卡斯尔公爵便将自己的女儿托付给了贝克特勋爵。
而贝克特勋爵没有说,我自己猜出来的部分是:贝克特的妹妹莫娜爱上了索尼娅公主的追求者,正好趁此机会不顾一切地想杀了她。谁知道,偏偏遇上了我。我想她此刻一定又疑惑又惊恐,明明杀了两次的人居然还好好地活着……
——但天地为证,我可不是故意吓她的。
我耸耸肩,毫无同情心地想。
言归正传,还好贝克特勋爵第一时间发现了自己妹妹所做的错事,当机立断将索尼娅身边的侍女都杀人灭口——所以我刚来行宫的时候,那些个侍女都是新的——本来想以意外落水的名义告知纽卡斯尔公爵索尼娅的死讯。但……这不是还有我么?于是他疑惑的将我带了回去,并在莫娜第二次杀人后终于发觉了我的存在。
以上,是我连蒙带猜得出的结论,但估计八九不离十了。
骑马散步确实感觉很好——前提是你不是骑着一匹小马驹在庭院里被人牵着散……
想到要扮演一个公爵女儿就不该太过出格,我只好安分地骑马慢慢走,一开始的兴奋早就被磨尽,我差点就睡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