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目是层层叠叠的粉痕,比脖颈处的还淡,细白的胳膊上像是覆了一层淡粉色的花瓣,看上去还挺漂亮的。
大妃无心欣赏这些,将袖子继续往上撸,果然在臂弯处发现了一处淤青,有拇指大小,在周围粉白皮肤的对比之下,显得格外扎眼。
她就知道强扭的瓜不甜,她就知道牛不喝水强按头没好下场,当初诺敏还是豪格自己选的,才几年就被磋磨死了。
使者的话果然不能信,都是报喜不报忧。
大金的男人是狼,喂不熟的狼。
当初为了协助多尔衮征讨察哈尔部,科尔沁的骑兵死伤近半。即便是这样,多尔衮依然拒婚,订亲也不愿意,一拒就是五年,差点把明玉拖成个笑话。
什么满蒙第一美男子,什么战神墨尔根代青,什么睿亲王都是虚的。
对女人来说,安稳的家,体贴的丈夫才最难得。
依着大妃的意思,明玉就该留在科尔沁,找一个门第相当的草原儿郎嫁了,多生几个孩子,在她和王爷的羽翼下,安安稳稳过完一生。
明玉生得美,当时科尔沁有好几个台吉之子爱慕她,也有其他部落带着厚礼上门提亲,大妃很是心动,结果都被明玉搅黄了。
她这个宝贝女儿心气儿高,连豪格、多铎都看不上,一门心思要嫁给大金最英俊最聪明最勇猛的墨尔根代青,哪怕人家根本没看上她,死皮赖脸也要嫁,变成笑柄也要嫁。
郡王宠女儿,豁出老脸把明玉硬塞给了多尔衮,到头来还是这样的结果。
越听明玉的哭声越心酸,大妃顾不上擦眼泪,指着明玉臂弯里那处淤青,质问多尔衮:“睿亲王,你就是这么对明玉的?她在家的时候,从没有人碰过她一指头,更没磕着碰着过。”
大妃越说越生气,眼前那处淤青都仿佛变大了:“大清三次征讨察哈尔部,科尔沁哪一次没有帮忙?科尔沁为什么帮忙,还不是看在你的面上,想让你早点娶明玉,婚后对她好一些!你就ᴶˢᴳᴮᴮ是这么对她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