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她就是我们沈家的媳妇了。”
“啥,你们家媳妇?”
老太太开开心心的跟院里邻居报喜,李霞在一旁默默干活,跟谁的目光对上了她就笑笑。这喜事在旁人眼里那么奇怪,但在她看来的确是喜。从今往后,她就在
省城安家了。闺女以后可以在省城上学,她能做生意挣钱,这不是喜是什么,是天大的喜事。
看热闹的围了一圈,老太太越说越起劲儿。她想奠定李霞的地位,想让她撑起这个家,想自己死后她能名正言顺的待在这儿。
吃了早饭急切的带她去民政局,一对对男女中她们老少俩女人好奇怪。工作人员上前询问,得知情况后告知她们这不可行。
“结婚需要男女双方自愿,都得是有行为能力的人。老太太,您儿子都成植物人了,是不具备结婚条件的。”
老太太不懂这些,李霞前世生活在小地方,好多知识都是从电视电影中来的,对此也不太懂。俩人基本都法盲。以为结婚就是自愿就好,老太太顿时拉着李霞的手问。
“她同意的,她同意的也不行吗?我儿子那里我同意了,我同意。”
第4章
“不行。结婚必须男女双方自愿,记住是男女双方。要亲自到场亲自签字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