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现状就是,孟欢不得不跟一群大莽汉住在一起,进去后,大家先还有点儿羞涩,随后便开始脱衣服脱裤子,天气还热,散发出阵阵汗臭味。
孟欢放下包袱,背着手,神色深沉地出了营帐,来回踱步。
——随军还真是比他想象得要苦很多。
祝东也出门踱步:“真是受不了。”他问,“咱们什么时候开饭啊?”
说着时便有士兵提着一口大锅过来了,里面煮着菜粥,说:“带锅了吗?明早就是诸位自己做饭了,咱们只负责接待诸位一晚上。”
锅掀开,里面的粥里混合着菜肉,烟雾弥漫,夜晚便吃这个东西,没有其他的菜了。
孟欢端起碗,喝这黏糊的东西只喝一口,满面愁容,从主动变成了强迫自己喝。
祝东显然是个少爷,喝了口就吐出来了:“呸,啥玩意儿,怎么这么难喝啊?”
士兵冷淡地看了他一眼:“军营不像王府,珍馐佳肴,有吃就不错了,有时候还没得吃呢。”
祝东连忙道歉:“哈哈哈哈不是那个意思。”
“……”
这才是大宗普通百姓和军营里的生活,没有主角光环,啥也没有。孟欢不算很挑剔,他可好养了,三十道菜能吃,菜粥也能喝,端着碗蹲到了路口。
喝到一半,陈安从营帐后款款走来。
“提督在中帐设宴,宴请王爷,缺个端酒端菜的小厮,谁愿意去?”他笑眯眯问。
这种伺候人的事,显然应该年纪小的来做,何况在蔺泊舟面前还能混眼熟,以后好晋升,属于近侍。祝东连忙举手:“我去!”
陈安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
随后,点名蹲路口的孟欢:“贤侄,去吗?”
“……”
孟欢端着碗“啊?”了一声。
有点儿像只正在吃小鱼干突然被敲头的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