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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与乔丢不丢脸,她管不着;但因为她的缘故让他丢脸,那比她自己丢脸可痛苦多了。

杜加林当时对着陆女士如何说他,那都不重要,因为她知道,密斯陆不可能把这件事传播出去。如果陆小姐对外人说傅与乔对她欲擒故纵,为了吸引她才疏远她无视她,别人只会认为她是自我安慰。

但如果她俩同开服装店,她失败了,而另一边顾客盈门。陆小姐便有理由说,傅与乔娶了这样一个远不如自己的女人,眼光一定是很差的,看不上她也很自然,他越看不上她,反而越证明她的优秀。

杜加林觉得密斯陆没准想到她是在说谎了,自己的话虽然能自圆其说,但也并非多高明。她当时相信,是因为她愿意相信,事后没准儿就纳过闷儿来了。

最重要的是,不管密斯陆相信不相信自己对她说的,总之她为了所谓的尊严,一定要把自己踩下去。

她不把陆小姐当对手,对方却把她当敌人,全为了这个傅少奶奶的身份。

如果知道今天,她可能还是不会去登报,不过解决的方式,或者要变一变。她当时一方面为了解决问题,一方面为了保全陆小姐的尊严,才想出那么个法子。她给了台阶让她下,可她非要拾级而上,并且还要踩在她和他的头上。

杜加林想着,她可绝不能让她得了逞。

第27章

杜加林很少像现在这样富有斗志, 如此这般还是十年前的事了。她上初中时总是万年老二,中考时拼了半条小命,终于拿了回第一。自那之后, 她再也没拿过第一, 连班里第一都没有。她去的那所高中,聚集了本市最优秀的同龄人,同届的人不乏被麻省理工等名校录取的, 跟他们比起来,她将将到达傅与乔母校隔壁的录取分数线也就不值一提了。她去历史系, 固然是有喜欢的缘故在,但也只能去那儿, 分数所限。

也是从那时开始, 她的虚荣心就驱使着她不敢太过努力了。不努力而得不到, 可以说自己不在乎。她讨厌无能无力的感觉, 索性装成一个冷眼旁观什么都不太在乎的样子。长此以往,欺骗了别人,也几乎欺骗了自己。

可陆小姐这件事, 最重要的是结果。败给傅与乔还情有可原, 败给了陆小姐,无论是使了三分力还是十分力, 都是一件丢人的事, 她实在算不上一个十分高明的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