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照旧十分丰盛,沈歌吃完饭后又被喝下一大碗骨头汤,撑得不行,直道:“荀哥,等我伤好,我一定会胖得脸圆肚肥。”
荀飞光打量下他没二两肉的瓜子脸,道:“你这脸,就算这么吃上三十年,怕也还是尖下巴模样。”
“那可得承你吉言。”沈歌颇无坐像地往椅子上靠,伸手摸摸自己鼓起来的肚子,叹道:“再这么吃下去,我怕当真要胖。”
沈歌在荀家庄养了一段时间,确实长了些肉,瓷白的脸上甚至透出莹莹的粉来,气色甚好。他模样好,就这么瘫在椅子上也不令人觉得粗俗,反而有种不羁之感,落落大方。
荀飞光望着他,越发觉得他便像小时祖父养的长毛大白猫,吃饱了露出毛茸茸的肚皮往阳光下一躺,别提多招人。荀飞光思及此处,嘴角含笑地顺着他的手亦摸了摸他的肚皮,“不错,圆鼓鼓的,应当已有三月。”
沈歌没想到他会与自己开玩笑,被他大掌一摸,热度仿佛要烫到肚皮,不由条件反射地一缩,睁圆了眼睛望着他。
荀飞光见他这模样,不禁莞尔。
沈歌盯着他那不大明显的笑意,一时更是回不过神来,过了良久,才哀怨地叹了口气,拖长了声音说道:“都吃同一桌饭,为何我越来越胖,荀哥你倒是越发俊美?”
“莫贫,休息一会,下午我给你题目,你再写篇文章与我看看。”
说起正事,沈歌忙坐正,“我定好好写。”
荀家庄的静室原本独属于荀飞光,现如今沈歌在这,静室就成两人共用。好在沈歌平时极注意安静,在一旁倒不至于打扰荀飞光。
下午沈歌在桌上沉思,正准备写文章,忽见韶信携荀管事行色匆匆地走进来,明显有事要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