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欢能解决一次两次,但想到小镇里大家底细都清楚,若是等长明长大,少不了一些风言风语。

故而,叶欢打算搬家。

理由简单又有说服力,长明到了读书认字的时候,郡城里有更好的书院和先生。

搬家前,李大婶等人都来送别。

对于邻居们,叶欢也不太舍得。但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她不可能一直在临水镇待下去。

收拾好包袱后,叶欢又赶着马车,去给孙嘉裕送酒。

刚进院子,砚书就愤愤道,“你家长明要识字读书,我家老爷就能教。非要搬家跑那么远,可是瞧不起我家老爷的学识?”

“哪里是瞧不起呢。”叶欢已经习惯了砚书的性子,浅笑道,“孙先生的学问自然是好的,长明要读书只是一个借口,砚书你还小,不太懂人情世故。”

“我小?我哪里小了?”砚书急了,“我都二十二,可以娶媳妇了,你竟然说我小!”

砚书很不服气,挡在叶欢跟前,要让叶欢说个明白。

还是孙嘉裕出来,提着砚书的耳朵,让砚书去搬酒,“就你小子废话多,麻溜点干活。”

再看向叶欢,认真问,“真想好了?”

“想好了,若是就在临水镇,少不了被人指指点点。这些年我存了一些钱,不管去哪里都够用。”叶欢道。

“想好就行,临水镇太小,确实不适合你们母子。我早就说了,你的酒就是卖到盛京都可以。”孙嘉裕并不意外叶欢的决定,叶欢看着软,可是个有主意的,“不过你要搬家,就不要去吉州。吉州太近,日后难免遇到熟人。这是我给你写的推荐信,去徐州吧,那儿的太守是我的学生。你一个女人带着孩子,人生地不熟容易被欺负,但如果有个太守当靠山,没人敢欺负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