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子,我想告诉你我喜欢的所有的诗。”程席再次开口时,已经收起了脸上的坏笑,声音也变得深情起来。

他看着另一束灯光下的少女,她的发丝足够柔软,她的嘴唇足够殷红,还有,他,足够喜欢她。

“我喜欢关进果壳里的时间,喜欢开花的石头……”他薄唇开合,吐出一个个优美的字眼。

“我喜欢飞在天空上的针叶林,喜欢蔚蓝水池边的少年……”

“我喜欢沉重的鼓楼的钟,喜欢永远孤独的孤独,永远未被建造的房子……”

“另外,我还喜欢天空下的羊群,和不懂忍耐的猫…”男人的声音犹如大提琴一般低沉深远

“但,最近的我,碰见了一只兔子。”程席声音微转,变得温柔起来。

“我很喜欢她。”说到这里,他微微停顿,朝着对面的纯一轻轻眨了眨眼。

听到“兔子”的一瞬间,纯一脸色便开始红了,这下,小姑娘的脸更是红得滴血,宛如鲜红欲滴的玫瑰。

“她的名字,叫纯一。”

“我喜欢她,比所有我喜欢的诗句,更喜欢。”

“纯一,我喜欢你。”程席朝黑暗中走去,再次出现,他和纯一站在了一束光线下。

男人轻轻捧起纯一的一只手,把它放在自己的左胸口上,里面的心脏跳动得很快。纯一甚至能感觉到他紧实的肌肉纹理,她尝试挣脱,然而按着她的那只手却像是烙铁一样,她怎么也挣不开来。

“跟我回家——小兔子。”富有磁性的声音从程席的嘴里吐出,胸腔颤动,纯一只感觉贴在他胸口上的那只手微微发麻,连带着,她的心也有些麻麻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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