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某(自认为)佛系青年事不关己的充当旁观者。

明晃晃的刀子贴着女士的脸,压出一道凹陷,她整个人吓得发抖,洁白的牙齿咬紧红唇,绷紧自己眼睑的肌肉,努力不让打转的泪水奔涌而出,她以为不作出示弱的姿态就能赢得生机,但有些变态就喜欢人们努力与内心抗争的模样。

克拉克当然注意到了江越年的后撤,但他没想那么多,也没用他的超级听力听一听身后那个人完全平缓的心跳与呼吸,他的注意力始终集中在小丑身上,只是单纯的以为身后的青年只是害怕罢了。

除了这起事件的策划人小丑,整个大厅还有八九个带着小丑面具的人,他们零散的分布在四周,手里端着枪,站姿吊儿郎当,没有黑帮严密的训练姿态,看上去就像是群乌合之众。可当一位不服输的老伯试图抢夺枪械时,他们的动作精准而迅速地用枪托击晕了他。

还好只是击晕。

早在来哥谭市之前,克拉克就在网上调查过这个城市,以一己之力拉高整个美国的犯罪率,混乱,灰色,堪称犯罪者的天堂。

他来这里是为了采访布鲁斯韦恩的,这个天上掉馅饼的工作就这样砸在他头上,谁都明白采访到韦恩集团的失踪几年的布鲁斯韦恩是怎样的大新闻。可当主编将这个任务分配下来时,这些平时如同见了肉的鬣狗般的记者们却二话不说的退缩了,于是克拉克被大家联名推荐,来到了哥谭。

原本欢声笑语的场面已经被紧张和恐慌取代,时不时有女士啜泣的声音从人群中飘出,浮在华丽吊灯的上方,在墙壁与天花板间回旋。

克拉克算是明白为什么大家避哥谭如噩梦,这才是他到达哥谭的第一天。

厕所在穿过大厅的走廊尽头,克拉克的眼睛看向更远处,几个全副武装的人把守着整座庄园的各个角落。

“我.......”

“你别动。”袖子微微紧绷,拉住了克拉克向前的趋势。克拉克回头,看到江越年的手从他袖筒上拿开,这个人用他迷人又好看的眼睛盯着自己,说话的时候好像有星星从里面坠落,他的声音压低,像是从喉咙深处发出的:“别乱动,别让他们注意到我们,好吗?”

克拉克很想答应他,但不行。

他盯着小丑,他在这个人身上看到了一个疯子的癫狂与混乱,这种人太危险了,他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提前把危险扼杀在摇篮里。

红蓝色的制服贴在身上,克拉克需要一个机会在没人注意的地方把他展露出来。

“我、我要去厕所。”他不得不模仿着前面那个快要尿裤子的秃顶男,一脸焦躁和惊恐混杂的侧身对江越年说。

江越年:“......”

江越年:“不行。除非你带上我。”

你这么大的块头突然消失,想没人注意到都难。

眉毛饶有兴致的挑起,江越年的目光看向克拉克微微蜷起的手掌,这是握拳的前置姿势,这双手平稳的搭在西装裤缝线边,没有丝毫颤抖。

脖颈干燥,没有出汗;嘴唇红润,没有抿紧;目光坚定,没有半分游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