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姆斯今天没穿裙子,换回了牛仔裤,确切地说,目前只在唱<女巫>时,他才会换上裙装,来进行相应的舞台表演。
可尽管没穿裙子,当他举起小铃鼓摇晃,松松垮垮的米色衬衫袖子滑落下去时,露出的手腕也显得太过纤细,以至于明明没有一点儿娘气,却依然让整个人莫名地有一种娇俏感。
这一次的开场前奏也别出一格,居然是铃鼓先响。
金发主唱的手腕前后灵活地摆动着,铃鼓上的金属片就敲击、碰撞,发出了叮叮当当的轻响。
端坐在舞台最后方,却时刻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鼓手鲍德温在同一时间挥动起了鼓槌。
知道吗?
一个好的鼓手对于整个乐队来说,就是一张可以让所有人安睡的chuáng。
那一连串咚咚咚的轻快鼓声,托着一下又一下的清脆铃鼓声,奠定了整首歌独特的前奏。
接着是一小段的贝斯声,欢快的嘣嘣嘣几声后,主音吉他的清亮声音画龙点睛地响起。
詹姆斯几乎在优美吉他声音响起的那一刻,就控制不住地望了过去。
他真得不愿继续夸奖兰斯的技术了,可有些人就是那么的神奇!
在他内心深处,自家的黑发吉他手就像是个神奇的魔法师,每一次,轻拨吉他琴弦时,都会有五彩斑斓的漂亮音符从他的指尖上飞向空中,载歌载舞,神奇而瑰丽。
在这样无比神奇而瑰丽的音乐中……
一向在舞台上闲不住的金发主唱,这一次却一动不动地站在了麦克风前。
他一边轻轻地摇着铃鼓,一边静静地闭上了那双活泼的绿眼睛,唱出了第一段歌:“你在远方亮起,亮起……摇摇晃晃地转动着身体,像是喝得醉醺醺的小姑娘,轻盈地滑出翩跹的舞步,每一步都闪着明亮的光。”
全场都安静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