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埃布尔的馊主意。
他建议乐队先发行一张单曲,曲目就选《烂草莓》。
大家都不想同意。
因为比起《烂草莓》,他们更喜欢《和他分手》和《非洲野牛》。前者涉及到很多演奏技巧,能突显乐队成员的技术性;后者整首歌气势如虹,给人不明觉厉的酷炫感觉。
而《烂草莓》就有点儿没意思了。
兰斯写它一方面是为发泄怨气,另一方面是哄着自家主唱玩的。
所以,这首歌不管是从艺术性,还是技术性上来讲,都是最差的。
那就是一首很口水的流行歌,一点儿也不酷,更展现不出什么感情和思想,除了朗朗上口外,没别的好处。
可埃布尔却很喜欢这首歌,这种喜欢到底具体来源于什么就不知道了。
他坚持要用这首歌,认为这首歌适合参加什么热门金曲排行榜,并预言说:“它一定会爬升到排行榜的前二十!”
这个时代的排行榜含金量还很大,加上传播渠道有限。
新人的歌曲如果能进入前二十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了。
毕竟还是这行业新人的大家只好半信半疑地同意了。
这是乐队的第一次正式录音。
埃布尔请来了一个据说是知名制作人的家伙掌控全局。
乐队成员们只需要听制作人的指挥,让演奏就演奏,让唱歌就唱歌,一遍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