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京城,我们二人寸步难行,夹缝里生存。他看似流连花丛,没心没肺,实际上默无声息的替我做了无数的事,背了很多黑锅。他对我说:你将来是天子,需站在阳光之下,我无所谓,那些暗的,脏的,臭的统统交给我,不脏你的手。他甚至为了我,连周家的亲事都能咬牙应下。而我…阿渊,我害死了他!”
李锦夜失声痛哭,冰冷的眼泪,顺着玉渊的颈脖缓缓流下。
他原本想着等自己坐了那位置,要重整这旧河山,要封一个最大的官儿给长衫做,让他成为这四九城里头一个不用看任何人脸色过日子的富贵闲散之
人。
到时候,他愿意出仕便出仕,愿意隐居就隐居,就是他想把三爷娶回家,当老婆一样养着,供着,宠着,他都愿意冒天下之大不违,给他这份特例。
现在想来,竟全是可笑。世事无常,他连个尸首都不曾给他,繁华落尽,只有一曲忠魂落下。
再也没有人翻着白眼,冲他放肆的大笑了;
再也没有人深夜提着一壶酒,找来不醉不归了!
他短短的一生都化在了自己的执念和皇权争斗的路上,他本应该轻歌换酒、无忧无愁地了此一生。
在男人撕心裂肺,毫无体面的哭声中,玉渊终于消化了苏长衫战死的消息。
对天下人来说,他与凉州城同生共死的壮举,买他一个虚名留青史,也算死得其所;
而于自己,于暮之,于三爷来说,他的死,是心口永远永远无法愈合的一道伤口。
玉渊轻轻闭上眼睛,泪从眼角划落,苏长衫
,你怎么那么傻,不是让你先保住命吗?
突然,怀中的男人猛的将她推开,他手扶住窗框,躬着身,嘴一张,猝不及防地喷出一口血来。
玉渊吓得脸色大变,失声惊叫道:“李锦夜--”
…
宝乾五十二年,五月初五,端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