绑架她的人绝对训练有素。
军靴踏地的声音宛如死神的步伐向众人走来,绑匪有两人,都是男性,一人黑发,一人红发。脸部都被面具遮挡,身上的制服统一,凡妮莎怀疑这两人可能出自同一组织,除此外看不出任何显著特征。
“凡妮莎——”有人拖长声音。
新泽西口音,可能是哥谭人。
这不奇怪,这座城市一向盛产罪犯和神经病。
“凡妮莎·菲斯克。女士,麻烦您站出来,省下我们所有的不愉快,好吗?”
烟雾弹滚落在地上,众人捂住口鼻——她的一位保镖抓住这个时机从掩体后开枪射击,“快跑!快跑!”他大叫。
周围一切都看不清,灰色的烟雾覆盖了本就不大的建筑,凡妮莎从手提包里拿出枪——一位保镖留下来面对那个可怕的哥谭人,另一个用着能把她手臂拽下来的力度。她惊慌地跑向消防通道,伴随着一身枪响,她手臂上握住的手腕无力松开,身后传来躯体倒地的响声。
凡妮莎没有回头,她身后的人再次瞄准她——这时候,该死!消防通道的门怎么也打不开了!
“让开!”有人嚷嚷,刚刚缩在角落里的学生飞扑过来,重重一脚踹开了被卡住的大门,凡妮莎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他拉住一路飞奔。
“天啊天啊,”年轻人说着法语语速飞快,步伐也飞快,“这是怎么回事——他们为什么要找你!你是什么有钱人家的大小姐吗?”
这个年轻人,凡妮莎在心里评估,天真,家境良好,有些刻板的绅士风度与大男子主义,只有这种环境下才能养育出这样的孩子。
她几乎有些于心不忍,但抱着最后的希望,她狠下心:“他们似乎想通过我要挟我的爱人,救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