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你在法庭上揍汉默那一拳可不是那么说的。”

“这超解气的,好吧,虽然打完后我有点后悔。”尼诺声音惨淡,但马特还是听出了点不对,他挑起眉毛不说话。

果然,没过一分钟,尼诺就又沉不住气了,“打都打了,”他把自己裹成一条毛毛虫,“我该打脸的。”

“干得很好,”马特发现自己脸上不自觉带出来了微笑,他柔声说,“我为有你这种朋友而自豪。”

沙发上另外一只毛毛虫不动弹了,马特听见里面的心跳瞬间加快,过了好一会儿,一个闷闷的声音传来,“你知道我只是为了两头通吃的对吧?主要是佩珀给的实在太多了。”

撒谎,马特想,但他理智的没有去戳穿对方,只是体贴地转移了话题,“所以为什么会突然来我家借住?”

“记者围堵了我楼下,我觉得不太安全,”尼诺说,又立马解释道,“当然,我不会住太久,我只是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完。”

“你要去哪儿?”马特觉出有点不对来了。

“哥谭吧,大概。”尼诺听起来不太高兴。

“你从来都不喜欢哥谭。”

“没错,但如果要挑出一个最适合避避风头的地方,没有比哥谭更合适的了。”

这的确是最优选择,马特明白,自己没法每时每刻都照顾到尼诺的安全,哪怕对方已经卖了斯塔克一个人情也一样。杀死一个普通人的方法实在太多,一颗子弹,一柄水果刀,就很容易致人于死地。

而哥谭,这个神奇的城市,极高的犯罪率和过于频繁出现的神经病反而会让外来犯罪者格格不入。起码身在地狱厨房的他就知道好几个□□曾经想在哥谭混出个名头出来,去的时候雄心壮志,回来的时候两股颤颤,还顺便丢掉了一只胳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