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换成另一个女孩,在父母的羽翼下娇惯着养了十几年,吃好喝好,突然一天有个血淋淋的杀人犯出现在身边,要你跟着他一起走。
正常人会答应吗?答应的那不是傻逼吗?
恋爱脑,狗都不吃。
所以程月舒看漫画时,看到那些在路上捡了个受枪伤或者什么乱七八糟伤,一看就知道很危险,却还要执意把人带回家的女主,都十分不能理解。
这么多年的教育都白教育了?小时候父母和老师千叮咛万嘱咐,外面有人敲门可别给开,谁知道是什么坏人。
可长大后看人家长得英俊,随随便便就把陌生人往家里带?
王煜智浑然不知道程月舒内心的吐槽,他在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顶鸭舌帽,戴在自己和程月舒的头上,顺带着买了一堆面包和两瓶水。
少年提着大包小包过来,满头大汗,一个劲地让程月舒先吃。
程月舒也没和他客气,从昨晚到现在她滴水未沾,如果不是撑着一口气,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看着程月舒三两口解决到了一个小面包,王煜智顿时心疼。
“对不起……让你挨饿了。”
可不是吗?不然现在她早就吃上了程母做的早餐,按照惯例还有个煎鸡蛋呢。
程月舒:“你也快点吃吧,我们得快点离开。”
王煜智忙不迭地点头,两人就坐在路边将一袋子的东西解决了,简直是狼吞虎咽。
路上车辆经过带起一阵尾气,还有飞扬的灰尘,进餐条件堪称恶劣。
可程月舒心中明白,这样的恶劣以后只会是常态,逃亡哪有那么简单的事。
如果没有男主的光环作用,恐怕他们早就被抓住了。
两人临走时都没带身份证明,坐不了火车一类的交通工具,好在车站多的是只要买票就能上的长途汽车。
两人顺利地找了辆灰扑扑的大巴车,上车后取下帽子,已出了细细密密一层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