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叶默来说,这就是一个友好信号。

当然了,要是真的检查出来莫煜不能生。叶默也觉得无所谓的,反正他也不喜欢虫崽。

只要自家雄主能够有信息素,让他活下去就行了。

“哎。”叶默装模作样地叹了一口气,神情中有些沮丧,“看来我只能委屈自己了。谁叫雄主住在那种地方呢。陪雄主吃苦也是雌虫们的优良传统呢。”

莫煜马上危险地看过来。

叶默连连温柔笑了笑,拉着莫煜的大手摇了摇:“我说错了,我说错了。雄主不要生气了好不好嘛,你这样阴沉着一张脸,人家真的好怕怕嘛~”

“哼。”莫煜冷笑一声,“你还有怕的时候。”

“为什么没有呢?”叶默踮起脚尖用自己白皙细腻的脸颊蹭了蹭莫煜,发现莫煜没有讨厌他,也没有躲开他。

叶默就蹭的更劲儿了,似乎是为了弥补昨天没有及时扑上去的遗憾。

而且,这种贴贴好像也有那么一点点的用处,因为叶默发现莫煜的皮肤表面真的会有特别稀少的信息素,真的特别的少。

不过,嗅觉敏锐的叶默还是闻到了,那种一种浓烈,浓郁,热烈的花香。

在叶默的记忆力,只有火红的玫瑰花是这种味道。

想到玫瑰花的颜色,叶默整只雌虫都有那么一点点兴奋了。

诶呀呀~

红色哒!

他最喜欢的颜色。

至于以前最爱土豪金什么的,那已经是过去式了。

叶默表示他现在最爱红色哒!

甚至在内心,叶默都隐隐有些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