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桀这次很低调,没有惊动守卫,轻巧地飞进城,他先去点心铺买了包人族的糖果。
由于带着披风上的兜帽,遮住了触角,没见识的店家没看出他是蜂族,仗着这人脸生,店家竟然直接缺斤少两。
没引起动静,凌桀省心,但另一方面,看见如此没眼色的家伙,他又有点手痒。
门口的木牌上写得清清楚楚“大减价,一枚金币十颗进口饴糖”,竟然只给他打包九颗,怎么,以为他不识数?
况且就算没有触角,他高贵的长相、标志性的黑色披风还不能展现蜂族最强的身份吗?
凌桀觉得是自己还不够努力。
决定了,下次就来南鳌挑战。
亮出匕首后,店家乖乖地多添二十颗饴糖,凌桀心满意足地离开。
正巧旁边一家药店装修得不错,他就进去看了看。
脚还没落地,一道声音先传了过来。
“嘿,那可不一定,听说这次的美人和城主一样,都有一对翅膀咧,没准城主还就看上了呢!”
凌桀脸色一变,他几步上前,拽起丑陋的店主,
“你说什么?”
动静间,宽松的兜帽滑落,一对绿色的触角在空中晃动。
ha a哥脸色一变。
——救、救救救命!林蜂族的疯子又来啦!
见势不妙,刚才倚在桌旁的顾客已经果断蹲下来,钻进桌子底下。
他顺着木桌间的缝隙,看到那对触角,吓得一股屁股墩坐在地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