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从心里,他还是有点认同,一个雌虫要那么好看又毛用。
但是吧……自从叶默认识了莫煜,慢慢发现莫煜这个颜控毛病之后,他刚开始还有点嗤之以鼻。
嗯……这个心态也就在头两天的时候,两天之后不是发现莫煜身上有可以救助他的信息素吗?
后来又发现莫煜能够使用精神力了。
他们两个又是匹配度高达百分之九十几的天作之合。
叶默的心态就有了轻微的变化。
他决定这辈子不能放开莫煜,让他离开自己。
那么为了不让自家雄主离开自己,那自然需要投其所好,开始精心保养自己,对自家雄主撒娇,撩拨自家雄主。
等到把自家雄主撩到了手。
叶默握拳,他一定要好好回敬一下自家雄主,让他知道他不但可以是娇软的,也可以是强悍的。
哼。
莫煜对他比了一个大拇指:“你对我还是挺了解的嘛。”
莫煜的内心有那么一点点的舒畅。
这大概是来自于某种奇妙的心里吧。
“那是。”叶默不自觉地扬了扬自己的下巴,露出了精致小巧的下巴来,看起来像一只骄傲的孔雀。
莫煜的嘴角不由勾了勾,他放下了手中的杯子,对他伸出手来:“走吧,我们去饭后消食。”
叶默也回握住他的手,他的眼中露出了一丝丝温柔的笑意:“好啊。”
两人全副武装,携手走出了房门,恰好对面也打开了房门。
莫煜挑了挑眉头,面上露出了憨厚地笑容:“王先生也要出门。”
王然挠了挠脸颊,脸上有那么一点点拘谨的笑意。
“是这样的。刚吃饱饭,准备去这附近的小公园溜达溜达。”
莫煜“哦”了一声,很随意地应和:“是啊。反而溜达溜达挺好的,有益于健康。”
王然“嗯嗯”点头,客气地笑了笑,问:“你们两个也是要去公园吗?”
“啊。我们不是。”莫煜憨笑,“我们就是在这附近随意溜达溜达。王先生还是先走吧。”
当我没看出来你想跟我们一起走啊。
对不起,我就是不走寻常路。
王然:……
这个该死的蠢货!
他都暗示的这么明显了。
正常人不都会说一句,啊,原来王先生也要去小公园吗?那我们一起走吧。
或者说,王先生也要去小公园啊,那正好啊,我们可以一边走一边聊天。
结果,这位叫莫煜的硬是不接着话。
还说什么,他们就在这附近逛。
逛毛线啊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