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菜是一道有名的下酒菜,深受达官贵族和文人墨客的喜好,吃鱼不见刺,冰凉凉的鱼冻一口下去滑嫩鲜美,入口即化,配上清酒,的确是入口回甘,令人回味无穷。
水晶脍做起来费时费力,是团圆饭馆的招牌菜,一道就要八十文,且量少,每日限量供应,一时间,在虹桥附近小出了一把风头。
饭馆稳定之后,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春耕季节,鲁家去年的收成还算不错,今年,鲁越照旧又要去忙了。
芮娘腾开一把手,
还是每日要过去给鲁越送饭。
其实这样的小事,随便找个人做就是,可她偏不,非要每天亲力亲为。田埂上,一到饭点,必有人准时准点的开始喊叫。
“鲁二!你媳妇儿来了!”
其实不消他们喊,鲁越快到时间就会频频朝田埂跟前看去,那个小小的,俏丽的身影也总是准时出现,等那些人看见的时候,鲁越早就大步朝着芮娘走去了。
“吃饭啦。”芮娘脸颊薄红,糯糯的嗓音还带着喘,一面把竹篮里的饭拿了出来,一边用小手给自己的额头擦了擦汗。
鲁越帮她擦:“累不累,走过来热不热?”
“还好啦,又不是夏天。”
鲁越这阵子因为下地干活没什么胃口,芮娘便变着花样给他做,泡菜坛子里的泡菜种类越发的多了一些,细细切碎炒肉末,在米饭上盖一层。或者是做酸汤面,泡菜肉丝的臊子下面,撒一把嫩芹菜,酸辣开胃,在饭馆里面也常常有人点。
还是那个熟悉的小木墩,现在已经成了鲁越的专座了。村名在周围笑,那笑里也都是羡慕。
芮娘给他也擦了擦汗:“时间过的真快,一年春耕一年秋收的,真累。”
鲁越扬唇,大口大口的朝嘴里扒着米饭,“农民的生活,就是这样。”
“对了,我今天在饭馆里听说了改稻种桑的事情,你听说了吗?”
鲁越点了点头:“听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