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笑起来。

管家也跟着笑说:“合着我还是个异类,赶紧继续吧,让我看看你们都是什么妖魔鬼怪。”

陈索道:“那请公爵大人和小侍从讲讲呗,这新闻是怎么回事。”

这一部分是季战笙的故事,甘糯只是个挂件,安安静静坐在他身边,看着可乖。

季战笙抿了口咖啡,这才慢条斯理地开口:“二十年前我六岁,第一次跟着父亲来到人类都市,然后就在一个小巷子里遇到了我的小侍从。”

他看向甘糯,柔声道:“他当时小小一只,应该只有三岁,就那么缩在垃圾桶边捡别人扔掉的披萨吃。他胳膊受伤了,血液流淌下来,那味道比我喝过的所有血液都要更为鲜美。”

所以他就把人带回了庄园。

父母说小侍从还小,又营养不良受不住流血,而且他们家族的人也不会做出强迫的事,只有心甘情愿献出的血才最美味。

于是他就好好地把自己的小侍从养大了,直到三年前,小侍从年满十八岁,他们就签订了那个契约。

众人神情复杂,总有种被秀了一脸的感觉。

甘糯都被他说入戏了,觉得如果自己真的那么孤苦无依,能有个人朝他伸出手,还好好地把他养大,那他也会和侍从一样,对公爵马首是瞻死而后已。

秀完之后,季战笙才开始讲正事:“我们家族世代生活在蔷薇庄园,只有少部分强大的族人才能和人类一样在阳光下生活。”

这一部分族人全都是青壮年,是非常强悍的劳动力,也担负了供养全族的重任。

他们各有长处,在各个领域都混的风生水起,给家族带来了无限的财富。

生活富足,安居乐业,在几百年前,吸血鬼家族又因为拯救过皇室成员而和皇室搭上了关系,被封了至高无上的世袭公爵世家。

然而就在一个月前,强大的族人照例出门上班,畏惧烈日的老人和儿童就在古堡和地下锻炼、学习和放松。但变故出现了,正在午睡的孩子们都被诡异的笛声吸引,走出了古堡,而后在阳光下化为枯骨灰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