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久以前, 有一个贵族老爷觊觎巫妖的美貌, 遭到拒绝后恼羞成怒, 把巫妖给扬了。
字面意义上的扬了,骨灰都丢到海里去了。
贵族老爷抱着“死无对证巫妖也没办法上门找麻烦”的心态, 乐呵呵地去物色自己第28任情人。
结果情人没找到, 死去的预备役拖着湿漉漉的骨头, 上门来寻仇了。
巫妖诞生于死灵之海, 他们本就不是活着的存在。
那位巫妖的心火并没有熄灭,她的灵魂依附在心火上,骨灰随着大海飘荡, 在接触到死灵之海的海水后, 又再次开始架构自己的身躯。
——然后这位可敬的巫妖,用黑魔法把贵族老爷给扬了。
贵族老爷是人类,自然没有死而复生的本领。
本来这就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流程,但偏偏复仇的巫妖被某个爱管闲事的主教抓住了。
主教觉得巫妖杀人, 是异端,应该惩罚。
碍于对方的异族身份, 主教没有直接出手, 而是强行把巫妖扣留在了教廷。
这种“因爱生恨—仇杀—反杀—种族问题”的状况实在是太过典型, 专门研究法律的牧师们也没讨论出个所以然。
——主要是大家不好明着跟上司唱反调,不然饭碗可能砸了不说,小命大概也会堪忧。
如果用一句话来评判那位主教的做法:
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这是公认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