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0页

“难怪那乞丐神气,原来是堂堂丐帮帮主啊。”

“可不怎的。”

“你们不知道吧,这丐帮帮主和咱们夜老板可是有交情的……”米店的赵老板登时编起了自己的故事,凭借着一张三寸不烂之舌,竟然说得头头是道,另几名围过来的商贾俱都听得连连点头。

这一群人在此开了书场,又有人七嘴八舌地嘻嘻哈哈,边磕着瓜子边看着喜堂上的夜家下人们出出进进,倒茶递水,的确是热闹非凡。距离吉时尚有一个时辰,新娘在侧厅中补施粉黛,飞鸟则招呼着出席喜宴的宾客,直到他走到太师椅旁,才注意到了乞丐手中那根有着繁复凸结的翠绿棒子。

那是丐帮帮主之物,江湖中人人知晓,只是棒子曾一度为无名山庄所藏。吴铭死后,飞鸟在整理宝物时,也曾想把这棒子还与丐帮帮主,但一直苦于无缘与帮主相见。后来无名山庄遭遇大火,他本以为此宝在那场大火中已毁。没想到,他今日居然还能重见这根打狗棒的光辉。

“原来是丐帮帮主,刚才在下竟让帮主牵马,真是不好意思,飞鸟失敬。”飞鸟瞄着乞丐手中的绿玉棒子走了过来,拱手赔礼。

把玩着打狗棒,乞丐砸了一下舌,没有理会飞鸟,却是以手塔篷向着门口张望,边嘟囔着:“怎么还不来啊?”

“帮主,您在等谁?”飞鸟试探着问。

“在等参加你婚礼的人啊。”

“哦?”飞鸟眼光向宾客间一扫,“这里除了绸缎庄的周老板没来,其他我请的人都应是来全了,还有谁?”

“难道你不想见他?”

乞丐一句突兀的反问,令飞鸟握着茶壶的手指一震——他?这乞丐口中所说的他……难道是大哥?不,不可能,大哥已经死在缥缈峰了,虽然没见到尸体,但我守到了尾七也不见大哥出现,人不饿死也要渴死了。呵,难道是大哥泉下有知,知我今日大婚,便是化作了鬼魂也会前来道贺?

索然一笑,飞鸟回身,正见夜老板手里攒了一朵大红花从内门中走出来。夜老板今日气色很不一样,也许是因他褪去黑衣、换上了一身绛红长袍的缘故。那有着复杂暗纹的锦缎红袍配上他如刀削斧凿般的深刻五官,另有一番别样的韵味,冷肃、贵气且雅然。

“既然不做杀手转为从商,为何还总是穿着黑衣?”飞鸟曾经这样问他。

他却笑谈:“有些东西习惯了,一辈子也改不了。”

习惯,一个人的习惯的确是很难改变……飞鸟不去勉强,只要他能看到那冰冷的面孔上时不时咧开的嘴角,即使僵硬,便已满足了。那笑容许是生意场的特殊需要,或是夜里欢他真的已经变了,如蝴蝶蜕茧,变出了他本来的模样——那个曾经居住在这所深宅大院的夜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