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写了几句,他想到了些什么,便让思思出去,免得丫环看见后面的少儿不宜内容,会向老太太禀报。小时候他经常讲换故事吓冬儿,冬儿还一直以为是那位西席先生教的,后来还真的去老太太那里告状,害得范闲默了好几天的书。
思思细心叮嘱了几句,放下手中的墨便推门而出,临出门前那一扭的风姿,着实让范闲心头微微一热。
范闲执笔沉思,心想这抄红楼梦果然要比剽窃前贤诗词要来的复杂许多,自己一年前开始动笔,到如今也只默写到十五回,幸亏如今这脑子清楚的古怪,前世的记忆竟是分毫不差,反而更加清晰,亏得如此,才能记住曹雪芹那些美则美矣、实则难记的判词梦谵。
只是书里面的人物背景,与这个世界总是有些许差别,不知道将来被别人看到后,会不会理解得了,所以有些要紧处还是需要慢慢改去。但范闲对于笔下这红楼梦还是极有信心的,一头牛,牵到北京还是牛——红楼梦?放到这个世界上依然是红楼梦,依然是大牛。
第二十八章 书贼
他实在是很羡慕前世读书时,曾经幻想过的红袖添香夜读书的场景,所以先前将思思硬拉着,陪他写了半天,嗅着室内焚香,女儿家身上体香,笔尖柔毫与纸面轻触滑润,享受着那种异常安宁的美妙感。
但想到自己写书的事情如果传出去了,只怕会给自己带来许多没必要的麻烦,所以他决定以后还是自己一个人悄悄地写。
范闲总觉得自己必须要提前为将来的京都生活做好准备,从物质上,以及精神上。而像红楼梦这种长篇美文,是断断然不可能像抄袭诗词一般,临时在某个酒宴之上脱口而出,所以必须要事先就准备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自己将来的人生,肯定与庆国的中心,那个遥远的京都脱不了干系,也许是那个当朝廷高官的亲生父亲,也许是那个印象中的黄毛丫头,也许是自己没有见过一面,却总是莫名好奇的母亲。
他想了想,复又落笔写完这回里宝玉与秦钟儿那些不可与人言之事,待墨迹干后,放入信封之中,准备寄给远在京都的范若若。
在澹州港的府邸内,范闲没有留存稿,前面的都是写一篇,便往京都寄一篇。因为他实在是很难抑止自己心中那种想将前世的美好经验,与这个世界上的人分享的欲望,就像某个人拥有了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而且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的玉石,自己藏在床下许多年,心里一定会痒的要死,总是恨不得让全天下人——不,应该是至少有一个人,知道这玉石夺人心魄的美丽。
将名画收藏一辈子而不示人的收藏家,如果不是变态,那就是偷这幅画的小偷。
而范闲知道,自己肯定不是变态,虽然自己确实是小偷,但很妙的是,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知道。
所以范闲完全忽略了范若若丫头的年纪,一直按月将稿子给她寄过去,然后告诉她,这故事叫作石头记,是一个叫做曹雪芹的人写的,自己偶然结识,每月从他那里弄些稿子,与妹分享,如何云云……
虽然红楼梦前十五章里,依然有秦可卿梦中会宝玉,宝玉初试云雨情之类的段落,但范闲里笃定小丫头在自己这么几年的书信熏陶下,应该不会将这些看成洪水猛兽,也不会将自己这哥哥看成什么淫邪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