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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头挣着钱的暴发富都会选这几样夸张首饰,恨不得昭告全天下他们是有钱人。

乡下人不认玉,不认钻石,就认金子。他们甚至很快就能变幻出价格。戴这么一套金首饰回家,气派得不得了。

这套金饰花了苏爱红不少钱,她实在不放心,“真的必须戴金的回去吗?这么贵,回头要是被人偷了,多可惜啊。”

苏以沫颔首,“必须戴真的。老家人只认金子,如果不戴金的,很容易穿帮。只要让他相信你有钱,他抢着让你领走小华和小亮。”

苏爱红抿了抿唇,“那好吧。”

苏以沫看姑姑打扮得不够洋气,回到家,她就把江爱媛不要的那款鳄鱼皮包包递给姑姑。

这个包包一看就很贵,苏爱红看过不少有人背这种包包,她有些害怕,甚至不敢上手接,“这个还是算了吧?太贵了。要是弄丢了,划破了,我可赔不起。”

苏以沫摇头,“这个是在原产地买的,没那么贵。再说小媛嫌它款式老旧,早就不背了才给我的,你拿着吧,别有心理负担。”

虽然这包已经是几年前的,但苏以沫平时都是背书包,所以这个包跟新的没什么区别。质量也非常好。

苏爱国也觉得姐姐这身行头还是不够富,得再装扮一下。

他想了想给姐姐拿了个墨镜戴上,“头发记得抹发蜡,要整整齐齐,说话也尽量用粤语,这样才能唬住他们。眼神要上挑,一副不屑看人的样子。你越看不起他们,他们越相信你有钱。”

这四年苏爱红一直待在鹏城卖花甲。跟有钱人接触也仅限于对方买花甲。学有钱人的作派,她还真学不来,有些彷徨。

苏以沫担心姑姑露怯,于是等张招娣回来时,跟妈妈商量,把郝思明借给姑姑,就说是姑姑对象的助理,派他过来处理事情。

郝思明这几年一直跟在妈妈身边。刚开始是在咸菜厂当个工人,后来挣到钱,爸爸帮他弄了个暂住证,他就一直留在妈妈身边当助理。

郝思明机灵,学习能力快,嘴巴又甜。妈妈交待他的事情,他都能办好。

而且郝思明也会说粤语,跟妈妈去过港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