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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章知识点比较多,大概意思就是说,出事之后丁荃不仅甩锅设计,还想和王怀闵商量,把挂靠的事摘清,对外证明丁荃就是“启顺”的人,这样王怀闵就不用担负挂靠的法律责任。

但是这样一来,施工出事就算王怀闵公司干的了,相比起挂靠的法律责任,这事责任更大,王怀闵担不起。

这里还牵扯了合同纠纷,挂靠人去签署的施工合同,在法律上无效。这个具体以后再说。

另外就是工程款。

甲方可以找理由拒付尾款,甚至追讨前期的投资。如果是甲方不占理,工程验收合格,法院就会判甲方付款。反过来要是工程有质量问题,那就是施工单位的锅。

除非施工单位把工程修复好,让设计出修复图纸,再送审核,直到工程验收合格。这个流程在前面红包事件提过,丁荃上次坑夏天晴就是卡在加固图纸上了。

而施工方想方设法的改乙方的设计图,有的还勾结建材改材料,也是为了从里面多抠出钱。

三方的逻辑关系差不多就是这样,一个字,钱。

不管出什么事,都是为了钱,然后想各种花样去达到最终目的。

我有个朋友的哥哥,前几年设计了一个xx厂,是哪儿我就不说了,施工现场他去看过,盖完之后投入使用,他说他都不敢进去,怕塌了把他砸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