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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若晴拿出湿巾帮他擦着手上和脸上的可乐渍,说:“一个朋友为了救晴晴,出车祸受了伤,晴晴不能把他丢下。”

“是谁呀?”莫思冕整个身体都靠在庄若晴肩上,状似无意地问着,他想要知道,哪个混蛋在晴晴心中比自己还重要。

“是我姐夫。”庄小妹嘴快。

“添油吗?”小家伙“腾”地直起身子,一下子来了兴致,“情况怎么样?”早知道是他就不难过了,心里应该拍巴掌才对。

“当时情况很严重,甚至危及到生命,”庄若晴温柔地摸了摸毛茸茸的小脑袋,“思冕不用担心,他已经没大碍了。”

“啊?太可惜了!”莫思冕重重拍了拍小胖腿,好一顿惋惜。

怎么就没大碍了?被车撞没死也就算了,好歹也要断条胳膊,折条腿吧!于是乎,兴奋的心情一扫而空!

呃……庄若晴和小妹对视一眼,这是神马情况?

意识到口误,莫思冕急忙订正,“不是不是,是太可怜了,呵呵,太可怜了!”怎么这么不小心?不留神把心里话说出来了。

边上的云姨笑得直不起腰,思冕和他二叔的性子简直如出一辙,通俗地说,都不是善类。

庄小妹盯着莫思冕手中的可乐杯,吞了吞口水,“矮冬瓜,好喝吗?”

“当然了,只要是晴晴买的,什么都好。”

“什么味的?”

“可乐能是什么味,当然是可乐味了!”莫思冕鄙视地翻了翻眼皮,这个问题太白痴了好不好!

庄小妹气炸了肺子,这个二货居然不明白自己什么意思,一点眼力价儿都没有,“矮冬瓜,这么一大杯,你一个人能喝光吗?”

“你要干嘛?”莫思冕登时警惕起来,一把将纸杯藏到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