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变故都在他八岁那年。
那一年,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一下子就迷上了音乐,只要是有钢琴声响起,无论是在马路上的店铺里还是在学校的操场上,都能让他开心地停下脚步,指尖跟随音乐的节奏在裤缝上乱弹。
他知道家里经济情况一般,几万块的钢琴根本就是个奢侈品,是他想都不敢想的。
可他的老爸谭国富,看中了儿子的心思,打定决心要培养他这项爱好。
谭振记得,老爸曾经对他说过:“爸爸没有文化,就指望着你好好学习,将来能有出息。给你起名叫 ‘谭振’就是要振作、要努力的意思。”
所以,小谭振自作聪明地放弃了钢琴选择了手风琴,他骗父亲说自己更喜欢手风琴,只是因为那家伙更便宜。
可是他根本没有想到,学习手风琴的上课费并不便宜。
于是,老爸为了支持他这项爱好,为了多赚点钱,回来的时间就更少了,最终因为疲劳驾驶而出了车祸。
老爸出车祸以后,老妈起初还是和往常一样,每日三餐饮食,接他上学放学,可后来他隐隐觉察到了一些不对。
万芳是个漂亮的美人,那时候刚刚年过三十,正是丰饶动人的时候,跟大老粗谭国富结婚后一直被养在家里,没怎么和外人打过交道。
可是,在父亲去世后的第二年,谭振就总是在放学回家的时候,遇到从单元门里出来的男男女女。
他问老妈,那些人来家里是干什么的。
老妈只说是朋友。
谭振想爸爸没有了,能有朋友来陪陪老妈也总是好的吧。
可后来,他就发觉了越来越不对劲的地方。
老妈的那群朋友似乎并不怎么对她友好。从刚开始赶在他放学时匆匆离开到后来一群人都要赖在他的家里。
到了谭振小学要毕业的那一年,那群人更是在自己家里开起了麻将馆,什么街头巷尾不三不四的人都往家里钻,害得他连个认真学习的地方都没有。
谭振曾经找万芳谈过,他问过他的妈妈,为什么要带那些人来家里,为什么要和那些地痞流氓做朋友,为什么不能像以前一样安安稳稳地过日子。
可是万芳没有回答他的提问,只是吊着一张脸对他说:“你越来越能吃了,我都快养不了你了呀。”
谭振不知道老妈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骨子里那种不安全感让他再也没问过老妈同样地问题。
直到谭振在这种杂乱的环境下熬到了初三,因为要中考,他每晚学习到很晚,但是家里搓麻将的声音会持续到更晚,所以他只好拿着书本在楼下的路灯下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