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一来,纯洁就不得不去了。
她们进入酒吧的时候,酒吧刚刚开始营业。她们是当晚最早的客人。要了两瓶啤酒,在吧台上坐着,和冷漠又高深的酒保聊几句,看他做开工前的酒水检查。莉莎又问她,是否决定重回杂志社。纯洁依然以一句“不知道,没想好”来回复。
莉莎便给她分析利弊,回去有回去的好处,熟悉的工作,良好的关系,肯定要比去一个陌生单位要好,何况并不存在一个陌生单位给她去。再说了,这次是社长主动邀请她回去的,肯定会受到重视,更有前途。只有傻瓜才不回去。最后,她下了结论。
纯洁也只是笑。
这些方面,她也粗略地想了一下。如果不是社长亲自发话,而是凯瑟琳想让她回去的话,那么,她会考虑回去的。现在的这种情况,反而让她感到疑惑。
她不相信生活中一切“过于美好”的事情。她迷信自己的直觉。她觉得这件事可能不那么简单,肯定另有隐情。搞不清楚这其中的问题,她是不会冒然回去的,无论前景多么诱人。何况她也并没有窘促艰难到等米下锅,她还是有其他选择的。她这种性格过于保守,害怕冒险,或许就是莉莎所谓的不善于抓住机会吧。
3
她们在酒吧待了三个钟头,酒吧的气氛才起来。然后,莉莎的脚底板就开始痒了,目光也分散了,注意力不在纯洁的身上了。
酒吧的音乐太过吵杂,给了那些有交谈欲望的人们越靠越近的机会。这是纯洁讨厌酒吧的原因之一,最怕那些满嘴烟酒臭却自信满满的男人上前搭讪,活活能把人熏死。
因为晚餐吃的很少,到了半夜,她就感到有点饿,便出去找点吃的。盛夏的夜风也是热的,但毕竟没有酒吧里那一股蠢蠢欲动的荷尔蒙的味道,和震耳欲聋的音乐。
整条街都是根深叶茂的榕树,差不多全都是酒吧和夜总会。她走了几十米,终于在一个巷子里发现了烧烤店。门面虽小,但生意挺好,好多人在排队。纯洁排在最后面。前面有个胖胖的男人购了一整袋ròu串欲走,忽然道:“噫,甄小姐……”